2024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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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 14:46:54

01、学院基本情况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广东省唯一一所培养司法警官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司法行政工作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干警素质提升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和法治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学院归属省司法厅管理,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

02 、2024年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等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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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报考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04、考生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2024年5月9日10:00至5月12日16:00

(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24〕4号)要求,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项填报志愿,并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经我院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

(二)高校在校生、2024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录取。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05 、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我院将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我院将联系考生线下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如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导致我院无法联系考生,最终因所需材料缺失造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06、考核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院自主命题、组织实施文化素质(法律事务综合知识)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法律事务综合知识)”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一)文化素质(法律事务综合知识)

考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8:30-10:00

考核形式:线下笔试

(二)职业技能

考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10:30-17:30

考核形式:面试

(三)考试组织:由我院自主命题,本次考试附考试大纲;

(四)考试要求:所有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考试。

备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07 、录取规则

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总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50%。

5月22日前,我院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招生信息栏)公示考生考核综合成绩,公示3天无异议后,根据考生的考核总分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考核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月31日前,我院在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官网(招生信息栏)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微信公众号公示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将根据我院招生工作安排拟在八月中旬统一寄出。

被我院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被我院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我院不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08、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报到和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09、培养方式及毕业证书

(一)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三年均在企业在岗学习),不安排住宿或由合作企业统一安排住宿,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学员不实施我院警务化管理,不着人民警察学员制服;

(二)通过我院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考生,教学管理由学院与合作企业共同授课和管理,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学院负责。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学院和试点企业如没有再继续开展合作试点的,经学院、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院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学院颁发的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广东省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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