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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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 14:56:43

2024年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选考科目

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

单科成绩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

折算成绩要求

备注

小学教育

(师范)

50

不提科目要求

语文或数学为A等(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90分及以上。

2.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70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

 

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且不可兼报“复硕培养试点”专业。

汉语言文学

(师范)

40

不提科目要求

语文为A等(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英语

(师范)

26

不提科目要求

外语和语文为A等(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生物科学

(师范)

35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生物学或物理或化学为A等(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化学

(师范)

30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物理或化学为A等(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思想政治

教育(师范)

30

思想政治(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思想政治或历史为A等(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数学与应用

数学(师范)

10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数学或物理为A等(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的,要求B等及以上)

学前教育

(师范)

60

不提科目要求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80分及以上。

2.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60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

特殊教育

(师范)

30

不提科目要求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

1.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76分及以上。

2.按上述折算计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数达60分及以上,且符合特长考生专项条件之一。

合计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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