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4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722(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3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工科及艺术类专业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2019年)、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8年)、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秀)(2015年),首批进入天津海河教育园。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教学资源库”、“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高等职业院校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拥有国家首批职业教育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获奖院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 负责讨论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决策咨询和监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天津市分类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和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xdxy.com.cn了解。
第九条 高职学费标准: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参照津发改价费【2011】726号文件,7-8人间,800元/生/年;5-6人间,10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学院下发的2024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四章 考试
第十条 考试科目。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9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计入录取总分;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职业技能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科试卷满分为 200分。考试时长:技术为 120分钟、综合能力为 90分钟。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三条 职业技能考试内容和要求。技术和综合能力各科目以市高招办组编的考试说明为依据。各科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客观题须使用 2B 铅笔填涂答案,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第十四条 对于符合《市高招办关于印发 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3〕13 号)规定的完成高中学业的天津籍退役士兵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并依据《天津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津退役军人局发〔2022〕39 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学院对于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实施方案在考试前一周通过学院网站对外发布。其他内容参照《市高招办关于印发 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招办高发〔2023〕13号)《天津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津退役军人局发〔2022〕39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拟报考我校且符合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在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后及时与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第十七条 录取以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9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 20 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如有调整,以天津市招生委员会规定为准。
1.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2.在考生总分相同,获得相同或未获得荣誉称号条件下,安排专业或退档处理时将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二十一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二条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4年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实施办法》、《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天津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津财规〔2022〕9号)等相关规定,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39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700元/人等;另外,我院还设立了标兵能手奖学金、自立自强助学金、困难生火车票补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资助项目,积极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推进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几乎做到全覆盖,奖学金覆盖面超过33%。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我校无关。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招办官方QQ、登陆学院网站、拨打电话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