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2721(国标)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
1.学校概况。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成立于1964年,坐落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学校占地面积39.5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6.2万平方米,在校生近11000人。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秉承“实事求是,崇尚科学”的校训精神,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道路,致力于将学校打造成为具有国内一流、世界先进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现设有电气学院、机械学院、管理与信息学院,开设专业服务于现代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汽车、电子信息、会计、商贸、物流、港口等行业和相关领域,招生地区覆盖全国24个省、市和自治区。
2.校园环境。校园环境优美,墨海书香,风景怡人,宽带、无线网覆盖全校,教育教学、实训、图文信息中心等场所宽敞明亮,运动场、体育馆、健身房、餐厅、超市等生活设施完备。学生公寓全部安装空调,宽敞明亮,上床位下学习位,优越的住宿条件,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实习实训。学校注重强化学生技能培养和素质提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果转化中心、国赛对接世赛基地、全国VST工程实践创新研究院、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校企共建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基地、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落户学校,学校具有先进制造实训中心、EPIP项目实训室、大数据应用实训室、先进物流VR/AR实训室等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校内实训室(基地)3万平方米,教学实训装备总价值约3.28亿元。
4.技能大赛。学校连续十二年承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8个赛项的比赛,2016年刘延东副总理到校出席了第二届职业教育活动周启动仪式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历年来,学校学生在各级各类赛相中屡获殊荣,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赞誉,充分展示了学校的办学实力。
5.对外交流。学校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打造“鲁班工坊”职业教育品牌,先后在亚欧非三洲建成印度、葡萄牙和马达加斯加鲁班工坊,探索职业教育+国际产能合作的新支点,积极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学校智能制造实训基地获批为天津市外国留学生实习实践基地。
6.校园文化。学校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良好职业素养的培育,注重第二课堂建设。目前设置数控社团、金融研习社、篮球社团、射箭社团、轮滑社团等学生社团60余个,涉及专业拓展、思政教育、公益服务、文化体育等多个门类。结合自身专业特点每年举办技能节、体育节、文化节、艺术节,从多种角度和方面培养学生特长,陶冶学生情操,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学校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乡村振兴活动等,传承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培养了学生社会实践沟通交流能力,提升了学生感恩社会、奉献社会的意识。
7.就业前景。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服务理念,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多年来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毕业生。学校先后与天津航天长征火箭制造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53所、703所、518所、天津光电通信有限公司、航天四部四中心装配中心、北油电控燃油喷射系统(天津)有限公司、天地伟业有限公司等近百家国内大中型企业建立合作,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平台。多年来,毕业生多就业于现代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汽车、电子信息、会计、商贸、物流、港口等重点领域。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全国铜奖,天津市金奖。
8.订单培养。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职业教育蓬勃发展,学校秉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办学理念,依托“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产教结合理事会”平台,与亮捷航空、北京奔驰、蒂森克虏伯电梯有限公司、百胜集团有限公司、SEW机械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有限公司、顺丰速递、华为、京东、海尔集团等200多家知名企业签订校企合作战略协议,推动校企联动对学生实行订单式培养,学生入学即有工作意向,毕业即就业,实现了学校培养与企业需求无缝对接,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
9.多彩未来。多渠道成就学生出彩人生,学校为学生提供了高职升本、技能大赛获奖保送本科、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等多种成才途径,助力学生出彩人生。国防特色班是为适应新形势下“精准征兵”需要而开设,由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武装部、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共同搭建的平台,多年来不断为军队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国防人才,是精准征兵工作的重要支撑保障。2016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9年被确定为天津市首批精准征兵试点学校;2020年国防特色班荣获普通高等学校2019-2020学年度天津市先进学生集体荣誉称号;2017-2021年连续五年被天津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年度征兵工作先进高校”。
10.助学体系。学校坚持以“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助学体系,特别设立校级助学金,同时为贫困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和绿色通道,通过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帮助困难学生解决上学困难。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学校招就创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次高职分类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招生专业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焊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软件技术等招生专业。
第九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24年天津市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官网:https://www.suoyuan.com.cn
第十条 收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费:1000元/生.年(均为6人/间)。详见《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收费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专业录取分数优先。对于投档考生,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考生所属类别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若考生填报了非本人所属类别相关专业志愿,则录取时此专业志愿作废,继续看该考生是否达到下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第十三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第十五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六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学校在接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特殊情况请与我校招就创办公室联系并发传真确认,超过规定报到日期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助、贷、勤、补、减、缓”的学生奖助体系,设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校内奖、助学金、特困补助等政策,奖助率达30%以上。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或登录校招生网站等方式了解招生情况,查询录取信息。
1.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9号
2.邮政编码:300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