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 《美术基础》科目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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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7:13:23

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结合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实际,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中职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参考,是持续推进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美术基础》科目主要考查学生对美术基础知识的认知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达到职业岗位能力的基本要求。

1.考查考生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与运用情况,能够运用自己的审美观念和方法来赏析相关的美术作品;考查考生对中职《美术基础》课程相关的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要求考生具有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考查考生综合运用美术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美术表现与创作的能力。要求考生具有基本的美术专业素养。

3.考查考生对中职《美术基础》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的理解、掌握与运用情况。要求考生能达到职业岗位能力的基本要求。

(一)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美术基础》课程的基础模块必修内容和职业模块限定选修内容中的美术基础概念、性质、法则等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美术基础不同类型的表现形式、审美特征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也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欣赏美术作品、创作美术作品等基本技能。

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了解层次:要求对某一概念、知识内容,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具有初步识别、辨认事实或正确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的能力,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层次:要求对某一概念、知识内容,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知识、原理、方法,并借此解释、推断、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掌握层次: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原理、法则和方法,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进行总结论述,与已有技能建立联系,即清楚“怎么办”。

第1部分 素描

1.了解层次:素描的概念与分类;学习基础素描的目的要求;素描的工具材料及其性能特点;素描基本要素的表述;素描的形体与结构;结构素描的概念及要素;素描的常见构图形式。

2.理解层次:素描中的常用线;几何形体与造型的关系;形体的基本形状及形体结构特征;石膏几何体写生方法;形体的透视规律;静物写生中的常见问题;结构形态的构成要素。

3.掌握层次:结构素描的表现要素;形体的明暗变化规律;素描在静物写生的实际运用;素描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2部分 色彩

1.了解层次:光的物理性;色彩的观察方法;色彩印象理论;静物构图及基本规律;静物的分类与表现。

2.理解层次: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的常用绘画工具和材料,以及其特性和表现技法;水粉画、水彩画写生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光的形式;色彩三要素和色彩的混合;固有色、光源色、环境色的理论知识。装饰色彩绘制的方法与步骤。

3.掌握层次:色彩属性基本知识;色彩静物写生的方法与步骤;画面色调协调关系,主次与前后关系;色彩搭配技法。

第3部分 平面构成

1.了解层次:平面构成中的形态与形象;基本形的概念;具象和抽象的概念;基本形的分类。

2.理解层次:平面构成的基本概念;骨骼的概念和作用;形与形的关系(基本形的组合方法);形式美法则的概念。

3.掌握层次:平面构成的基本构成元素;骨骼的类型;形式美的六大法则;重复构成;近似构成;渐变构成;发射构成;对比构成;特异构成;密集构成;空间构成;肌理构成。

第4部分 色彩构成

1.了解层次:色彩构成的概念;认识色彩的途径;色彩的分类;色彩混合的概念;色彩对比的概念;色彩调和的概念。

2.理解层次:色彩的三大属性概念;原色、间色、复色;色彩的性格;孟塞尔色立体;奥斯特瓦尔德色立体。

3.掌握层次:色彩对比与面积、形状、位置、肌理的关系;色彩的推移;色彩透叠法与空间混合法;色彩心理和色彩联想;心理联想色彩表现法的内容;色彩的采集与重构。

第5部分 立体构成

1.了解层次:立体构成的基本概念与构成原则;形式美要素;形态要素;空间要素;材料要素;肌理要素。

2.理解层次:半立体构成;线的立体构成;面的立体构成;块的立体构成;综合材质立体构成。

3.掌握层次:立体与空间构成语言;光影与明暗构成语言;肌理构成语言;色彩构成语言;形态要素——点、线、面、体;视觉要素——色彩、肌理、空间;形式要素——形式美。

(二)能力要求

1.考试能力要求

要求测试中职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2.技能与能力要求

第1部分 素描

技能要求:通过观察写生、表现图片规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对画面的构图、比例、形体、结构、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观察能力:观察并了解其形状、比例、明暗关系等。通过仔细观察,准确描绘对象的特征。线条技巧:掌握各种线条的画法,包括直线、曲线、弧线等。明暗关系:通过明暗表现对象的立体效果。理解和掌握表现对象的形状和深度。透视技巧:理解并掌握一点透视、二点透视等基本透视技巧,认识对象的立体感。构图能力:能在规定画布中绘画对象,并使其具有吸引力和平衡感。耐心和细心:保持细心的态度,注意每一个细节。

理论知识:素描概述;几何体素描、静物素描、结构素描相关知识。

第2部分 色彩

技能要求:通过观察写生、表现图片规定内容或文字材料描述内容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受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通过对色彩的观察和感受,发现和表现色彩美的能力;运用色彩组织画面的能力,包括构图以及表现色相、纯度和明暗等色彩要素的能力;有一定的色彩写生基础,掌握基本的色彩造型规律;有一定的色彩创作基础,能够运用色彩知识构思立意;具有运用水彩或水粉材料和技法表现的能力。

第3部分 平面构成

技能要求:熟练掌握点、线、面构成的形式法则;了解并运用平面构成的表现形式;了解平面构成的手绘技法要点。

能力要求:培养空间想象能力、创造力、造型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将平面构成的知识灵活运用到实际项目中,提高设计作品的质量和创造性。

第4部分色彩构成

技能要求:培养色彩感知和创新应用能力。将色彩按一定的原则进行组合,创造适合目的的美色。

能力要求:掌握色彩构成的基本原理,认识色彩体系。

通过实际操作,实验色彩构成的思维方法、配色方法及表现手法。了解形态与色彩之间的关系,提高形与色综合造型的创造能力、鉴赏能力与表现能力。熟悉手绘技法,进行色彩构成练习。运用计算机技术了解色彩构成原理。

第5部分 立体构成

技能要求:建立设计思维意识,具有构思、分析、判断和创新能力。同时,熟练掌握构成法则在空间中的应用。

能力要求:掌握空间想象能力和空间设计能力;培养脑与手的综合训练;了解简单材料制作工艺和立体形态设计原理,了解材料、结构、力学与形态表现的和谐规律;具有组织线、面、块的空间构成。

(三)素养要求

《美术基础》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美术事业,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创造素养、表现素养、文化素养、批判素养。通过培养这五大核心素养,学生可以全面提升自己的艺术修养和创造能力,这不仅有助于学生的个人发展,还能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学生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素描:培养学生美术造型能力,提高素描欣赏能力,点燃对素描的热情,体味素描的魅力,树立素描课程的学习目标,确保素描训练技巧能够有效运用到学生的职业发展规划中。

色彩:培养学生运用色彩的创造力与想象力,发挥学生的创新精神,提升学生对色彩的审美能力,提高学生对色彩的实践应用能力。

平面构成:培养学生的基本创意能力和设计能力,运用平面构成的表现形式和形式美法则设计构成作品,达到视觉传达的功能性、实用性、审美性的统一。

色彩构成: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审美能力,以独特的视角认识生活中的色彩,并应用色彩视觉、色彩心理、色彩情感去创造更丰富的颜色,提高设计审美和视觉效果。

立体构成:培养学生的立体感觉,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空间造型能力;提高学生对立体形态的敏锐度、欣赏素养和创作能力。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一)素描

1.了解层次:素描的概念与分类;学习基础素描的目的要求;素描的工具材料及其性能特点;素描基本要素的表述;素描的形体与结构;基本几何形体;结构素描的概念及要素;素描的常见构图形式。

2.理解层次:素描中的常用线;几何形体与造型的关系;形体的基本形状及形体结构特征;石膏几何体写生方法;形体的透视规律;静物写生中的常见问题;结构形态的构成要素。

3.掌握层次:结构素描的表现要素;形体的明暗变化规律;素描在静物写生的实际运用;素描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二)色彩

1.了解层次:光的物理性;色彩的观察方法;色彩印象理论;静物构图及基本规律;静物的分类与表现。

2.理解层次:水粉画、水彩画、油画的常用绘画工具和材料,以及其特性和表现技法;水粉画、水彩画写生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光的形式;色彩三要素和色彩的混合;固有色、光源色、环境色的理论知识。装饰色彩绘制的方法与步骤。

3.掌握层次:色彩对比与面积、形状、位置、肌理的关系;色彩的推移;色彩透叠法与空间混合法;色彩心理和色彩联想;心理联想色彩表现法的内容;色彩的采集与重构。

(三)平面构成

1.了解层次:平面构成中的形态与形象;基本形的概念;具象和抽象的概念;基本形的分类。

2.理解层次:平面构成的基本概念;骨骼的概念和作用;形与形的关系(基本形的组合方法);形式美法则的概念。

3.掌握层次:平面构成的基本构成元素;骨骼的类型;形式美的六大法则;重复构成;近似构成;渐变构成;发射构成;对比构成;特异构成;密集构成;空间构成;肌理构成。

(四)色彩构成

1.了解层次:色彩构成的概念;认识色彩的途径;色彩的分类;色彩混合的概念;色彩对比的概念;色彩调和的概念。

2.理解层次:色彩的三大属性概念;原色、间色、复色;色彩的性格;孟塞尔色立体;奥斯特瓦尔德色立体。

3.掌握层次:色彩对比与面积、形状、位置、肌理的关系;色彩的推移;色彩透叠法与空间混合法;色彩心理和色彩联想;心理联想色彩表现法的内容;色彩的采集与重构。

(五)立体构成

1.了解层次:立体构成的基本概念与构成原则;形式美要素;形态要素;空间要素;材料要素;肌理要素。

2.理解层次:半立体构成;线的立体构成;面的立体构成;块的立体构成;综合材质立体构成。

3.掌握层次:立体与空间构成语言;光影与明暗构成语言;肌理构成语言;色彩构成语言;形态要素——点、线、面、体;视觉要素——色彩、肌理、空间;形式要素——形式美。

三、考试形式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全卷满分150分。考试不使用计算器。

(二)参考题型

考试题型可以采用以下题型: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和静物构图绘画题等,也可以采用其它符合学科性质和考试要求的题型。

(三)考试分数占比

考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各部分的分值占比如下,各部分分值占比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1.素描,50分;

2.色彩,45分;

3.平面构成,20分;

4.色彩构成,20分;

5.立体构成,15分。

四、参考书目

教材应选用满足本考试说明要求的国家规划教材、福建省规划教材或其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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