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宁夏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内有关高校: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发〔2022〕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宁教学〔2020〕62号)要求,着力选拔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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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报名工作机制
高职分类招生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高职(专科)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中高职贯通招生。高职对口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须参加2025年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高职单招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考生须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中高职贯通招生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考生不参加上述两项考试报名。各市、县(区)按照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要求,做好报名工作。
二、完善考试内容和形式
高职分类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总分600分。
(一)高职对口招生。考生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并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标准,统一制定测试内容。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依托相关高校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之间互认职业技能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二)高职单招。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原始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作为职业技能成绩。按照《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招委〔2011〕1号)要求,招生院校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命题和组考工作。
三、完善招生录取机制
(一)高职对口招生。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免试录取。退役军人可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招生院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参加高职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只能参加高职对口招生的考试和录取,不得参加普通高考的报名、考试和录取。
(二)高职单招。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原始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退役军人可免文化素质测试,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根据相关规定择优录取。考生只能被一所招生院校录取,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招生院校的录取结果须于4月底前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加强规范管理
(一)严格报名资格审核。各市、县(区)要严格执行报名政策,加强报名资格审核,不得随意扩大报考范围。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单招。公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户籍审查责任。教育考试中心要严格按照普通高考工作流程审核户籍,杜绝层层下放、只做抽查等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学生学籍管理、实际就读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二)加强诚信警示教育。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在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重要环节,加强对考生的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三)加强考生服务。各市、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要加强高职分类招生改革政策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对考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考生和家长能够理解高职分类报名条件、照顾政策、考试要求、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确保考生能够及时、准确完成相关工作。各高校利用多种宣传渠道,面向考生宣讲招生录取政策,使考生和家长了解相关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公布咨询电话,各项工作期间安排专人解答考生疑问,指导考生按照时间节点填报相关信息,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五、加强监督管理
各市、县(区)要以普通高考的标准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招生安全责任,全力保障高职分类招生安全平稳。健全市、县、学校、社会多级监督的工作体系,加强对高职分类招生的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自治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