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发展规划,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 招生计划
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20人,按照招生计划签约。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招生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应用心理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社会工作及公共管理类共15个专业及1个招生大类。
本年度招生项目为男子排球、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女子羽毛球和男子羽毛球,最终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协调各项目招生计划、确定签约数,宁缺毋滥。
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
(注:排球项目招生计划包括主攻2名、自由人2名、接应1名和二传1名,根据考生测试实际水平协调各位置招生计划、确定签约数)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1、2两款要求。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限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排球)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乒乓球、羽毛球,仅限单打、双打)前三名者。应届高中毕业生限2013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生限2012年9月1日以后参加的比赛且须由所在中学出具往届生证明。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后)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排球)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羽毛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必须具有参加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报名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办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报名要求,并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取得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特长生认定资格,成绩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报名方式与材料组织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5日16:00关闭)。考生不能同时报名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
请考生登陆我校“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站”在通过简章内的链接进入登陆“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考系统”(直接点击进入)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在报名表规定位置经毕业高中教务处和校长填写、签字并盖章后,按照下面顺序组织材料:
1.报名表(将三张同一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贴到报名表指定位置)
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报名时必须已经获得运动员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
4.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截屏打印的运动员资料(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彩印黑白均可)
5.已获得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提供一次比赛的相关材料即可;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复印件必须为同一比赛,且三者缺一即视为报名无效;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并将本页折角)
上述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以上材料若有缺项,报名无效。
(若报名系统密码遗失,请考生手写情况说明,写明联系方式,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69743924,招生办公室将与考生联系)
(三)材料寄送
报名材料务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其他形式寄送视为报名无效)。
申请材料寄达学校一律不退还,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材料是否收到请自行查询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物流进度。
考生须尽快报名,报名材料须于1月10日前(含)寄达学校招生办公室(以我校收到报名材料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2249
(四)资格审查
对于内容齐全、符合要求的纸质报名材料,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于2016年1月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通知。
三、测试安排
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9:00-11:00
适应场地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13:00-17:00
笔试测试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 19:00-21:00
专业测试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27日(报到时通知)
测试内容:
(一)笔试
1. 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 测试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
3. 测试对象:符合第一款第二项(必须有一级运动员证书)的男子排球、女子羽毛球项目的考生。
(二)专业测试
1. 排球项目: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打防、扣球、拦网、比赛等;二传手传球另测;自由人测试接发球)和专项身体素质(摸高、移动)。
2. 乒乓球项目、羽毛球项目:测试内容为比赛。
体育专业测试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经我校资格审查通过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及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否则不予报到、不准参加测试。
2.测试期间食宿自理。
四、签约及录取
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考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签约名单。签约政策如下:
(一)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须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二)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一项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即6人。
(三)入围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二项、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并且通过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予以录取。此类考生签约人数不超过我校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即4人。
2016年允许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考生报考的15个招生专业和1个招生大类中,凡在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科类投放计划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将在普招录取中按照签约专业进行录取。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我校将与入围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录取专业和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
五、监督及咨询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测试工作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电话:010-58909699
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签约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招办咨询电话:010—58909122
招办自动传真:010-69743924
体育教学部咨询电话:010—58909494 (仅专业测试问题)
本简章由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