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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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3 19:18:13

东南大学为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照教育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东南大学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学生。

一、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符合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

2、考生应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对应一致),且符合招生项目要求;

3、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相关赛事的参赛资格要求;

4、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5、招生项目及要求:

招生 项目 项目要求   拟定合格数
优秀 合格 一类 合格 二类
乒乓球 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或省级比赛个人前三名 男子: 0-2 女子: 0-2 男子: 0-4 女子: 0-4 男子: 0-6 女子: 0-6 男子、女子总人数 均不多于6人
女子 排球 排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0-1 0-2 0-6 二传0-1人,主攻0-3人,副攻0-3人,接应0-2人,总人数不多于6人
男子 排球 / /   0-6   主攻0-3人,副攻0-3人,接应0-3人,总人数 不多于6人
射击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及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10米气步枪或10米气手枪或自选步枪50米卧射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八名 0-1 0-2 0-9 女子50米卧射0-1人;10米气步枪男子0-4人,女子0-2人;10米气手枪男子0-1人,女子0-1人
女子 定向 越野 定向运动四星级运动员(含)以上,且在高中阶段获得国家级个人赛前六名或省级个人赛前三名 / / 0-4 总人数不多于4人
田径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个人前三名 0-3 0-5 0-8 总人数不多于8人
游泳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或接近一级运动水平有发展前途的运动员,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或省级比赛个人前三名 0-5 0-8 0-15 总人数不多于15人

“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二、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8日00:00至2016年1月14日24:00。

1、考生进入“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网上报名”,根据 “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3、递交报名材料:《东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考生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参赛秩序册复印件、相关成绩册复印件、主力证明(排球项目)、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

收件人: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

材料截至日期:2016年1月15日(以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三、选拔程序

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对考生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6年1月17日左右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1月18日起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3、东南大学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运动项目专项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地点
1月21日(周四) 下午 射击考生报到 待定,详见“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通知  
1月22日(周五) 上午 射击考试
乒乓球、排球、游泳考生报到
下午 乒乓球考试第一阶段
排球训练营(必须参加)
田径一级(含)以上考生报到
晚上 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考生文化课考试
1月23日(周六) 上午 游泳考试
乒乓球考试第二阶段
排球考试
田径、定向越野考试安排在2月底或3月上旬,请关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上通知

我校将对部分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抽检、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并通报考生所在地考试主管部门。

4、东南大学根据考生运动项目专项测试成绩,择优拟定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合格名单。考生可登陆“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结果。

5、合格考生信息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进行公示。

四、录取原则

1、东南大学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及考生运动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名单。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

2、优秀: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合格一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合格二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3、获得东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考生,自愿与我校签订《东南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具体条款以签订协议为准。

4、考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学籍。

5、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五、其他

1、凡参加东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运动项目专项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东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16年招生政策发生改变,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4006910286传真:025-52090273

2、东南大学体育系

电话:025-52090819传真:025-52090819

3、东南大学人民武装部(射击项目)

电话:025-52090156、52090157传真:025-52090156

4、监督电话:025-83792682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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