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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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4:07:53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原天津工程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6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六)学校简介: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为主要任务的普通本科师范院校,是教育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3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最高奖,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杰出校长奖,被誉为“全国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第一校”、“中国职教师资培养的摇篮”。

学校的发展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2019年8月16日,***总书记给我校达娃等2019届7位公费师范毕业生回信,祝贺他们即将成为光荣的职业学校教师,希望他们回到家乡后潜心读书、精心育人,为西部地区发展培养更多高水平的技能人才。2017年9月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来校考察,对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学校既要培养“工匠之师”,又要培养“中国制造卓越雕塑师”。2018年5月7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来校考察,勉励学校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校企合作,弘扬工匠精神,培养新时代“工匠之师”。2023年9月16日,国务委员谌贻琴来校调研,对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服务技能大赛提出要求。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人社部部长王晓萍,时任市委书记李鸿忠,市长张工等领导先后来校调研,对打造全国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标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提出要求。学校承办2024世界职教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天津市委书记陈敏尔致辞,教育部部长怀进鹏主持大会开幕式并作主旨报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主席西蒙娜-米雷拉·米库列斯库视频致辞,吸引了100多个国家和地区1200余位嘉宾参会,学校牵头天津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创立的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品牌——鲁班工坊项目荣获世界职业教育大奖,是该奖项首次评选出的三个世界大奖之一,当选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副主席,主办大会会刊《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国际期刊创刊,一系列成果受到国内外领导专家充分肯定。

办学条件。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城市副中心——柳林风景区。校园占地面积54.3万平米,建筑面积52万平米,馆藏纸质图书225万册,电子图书300万册,中外文数据库近100个,设有10个二级学院、6个教学机构,全日制本、硕、博在校生1.8万余人。拥有全国高校面积最大、设备最先进的工程实训中心,5个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6.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

人才培养。学校肩负“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办全国首批劳动教育专业,天津市“劳动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中心”“劳动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联盟”落户学校,服务全市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荣获天津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单位、“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实效奖”,获批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建校45年来,为国家培养了8万余名高素质职教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其中4万余名毕业生在全国6000余所职业院校任教,从教率居全国同类院校之首,8000余名优秀毕业生成为全国和省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技能大师、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部分毕业生在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院校工程实训中心任教,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教育教学。学校在全国首创“双证书”一体化培养职教师资、“双导师、双基地”硕士层次职教师资和“双师型”博士层次职教师资培养模式,1997年、2005年两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荣获第三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形成国内唯一的本硕博全层次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培养出我国首批“双师型”本科、硕士和博士。“模式创立、标准研制、资源开发、师资培养——鲁班工坊的创新实践”项目,荣获2022年度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创新拔尖技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招收世界、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组建冠军班,培养“工匠之师”和大国工匠。近5年,学生在各类科技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省部级奖项1200余项。2020年,学生参加第一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1金和4个优胜奖。2023年,师生在第二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9金7银1铜和7个优胜奖。2017年,在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排名第66位。在2017—2021年全国师范类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5名。

学科专业。学校设有教育学、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拥有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重点培育学科,机械工程和教育学分别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和一流培育学科,建有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现有本科专业52个,国家级、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天津市级优势特色专业12个。国家级、天津市级一流本科课程5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天津市应用型专业12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11项,获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15部。

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14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占93.9%,博士占51.4%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占47.5%。拥有由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技能大师、世赛专家领衔的教师队伍,国家、省部级人才72人,国家、省部级教学名师17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专家、世赛专家组组长、津门工匠等30余人,国家级、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7个。

国际交流。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是教育部首批设立的“教育援外基地”和“中非高校20+20合作计划”项目院校,学校设有鲁班工坊国际发展研究中心(天津市高校智库),致力于鲁班工坊境外落地运行、政策标准研制、教师教学指导、内涵要义运用等研究与交流;建有“工程实践创新项目(EPIP)研究与推广中心”,联动全球12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9个EPIP应用和推广分中心,与世界分享中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成果;在非洲建设了埃塞俄比亚鲁班工坊,在人工智能领域引领了埃塞俄比亚等东非国家的技术技能人才和职教师资培养以及行业发展,被非盟总部设立为面向整个非洲的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援助埃塞俄比亚建立了该国职业教育领域第一所最高等级的职业院校埃塞-中国职业技术学院,援助巴基斯坦建立了“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在非洲、大洋洲、欧洲设立了3所孔子学院、7个孔子课堂、3个汉语教学点,开展汉语言教育和文化交流。与俄罗斯、德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新西兰、日本、埃塞俄比亚等国的50余所高校及政府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多层次的合作与交流。与爱尔兰大西洋理工大学开展“双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英国、韩国、日本、波兰等合作院校开展学生互换交流项目,来自30余个国家的国际学生在校攻读本、硕、博专业学位。

二、招生对象

(一)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符合全日制学制教育(初中起点3年制及以上、高中起点2年制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符合全日制学制教育(初中起点3年制及以上、高中起点2年制及以上)的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单独招生各专业学制均为五年,培养层次为本科。最终招生计划以实际公布为准。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

招生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

机械类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50

080209

机械工艺技术

150

080211

机电技术教育

74

080411

焊接技术与工程

74

080212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204

电工与电子类

080801

自动化

204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8

080716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204

计算机类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22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符合报名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参加2025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考生号;

(3)符合全日制学制教育(初中起点3年制及以上、高中起点2年制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具体省份招生对象详见第二条“招生对象”);

(4)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考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中学在校生或毕业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考生应按照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考)报名,并成功获取考生号,方可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单独招生报名。

(一)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安徽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考生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下载“单招报名APP”)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上传蓝色底版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扫描件、户口本人页扫描件,缴纳单独招生考试考务费。

考生个人免冠照片审核通过后,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下载打印《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单独招生在校主要课程成绩表》《单独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根据表格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于2025年1月3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图片后上传至报名管理系统。

(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技工院校毕业生:

报名工作由所在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单独招生管理部门负责,下设若干报名点。

1.网上报名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考生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下载“单招报名APP”)填报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上传蓝色底版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扫描件、户口本人页扫描件,缴纳单独招生考试考务费。

考生个人免冠照片审核通过后,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下载打印《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单独招生在校主要课程成绩表》《单独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根据表格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单独招生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2025年1月3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图片后上传至报名管理系统。

2.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考生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基本信息和专业志愿等环节。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的考生不能取得报考资格。

现场确认时交验的证件和材料:户口册原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单独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单独招生在校主要课程成绩表》《单独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单独招生体格检查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招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经报名点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审查符合条件者,批准报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单独招生管理部门、学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准许参加考试。

六、考试

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进行,“文化素质”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职业技能”考试以专业技能实操形式进行。

(一)文化素质考试

1.科目及分值

科目

类别

分值

机械类

电工与电子类

计算机类

语文

150

理科综合(数学+物理)

数学120

物理80

英语

150

机械基础

150

--

--

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

--

150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150

总分

650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语文

2025年3月29日

09:00—11:30

以文化素质考试准考证为准

理科综合

(数学+物理)

2025年3月29日

15:00—17:30

专业基础

2025年3月30日

09:00—11:00

英语

2025年3月30日

15:00—17:00

结合各省实际情况在各省设置考点。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5年3月21日以后,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下载打印文化素质考试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4.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发布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12时。考生考试各科目单科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取整计分,考生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其本人可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5.考试大纲

详见《文化素质考试大纲》(2025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单独招生”栏目下载。

(二)职业技能考试

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划定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职业技能考试资格线上考生按不超过各省各类别招生计划140%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进入职业技能考试的考生须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考务费。

1.科目及分值

考生可根据自己报考类别选择一个工种进行职业技能考试,报考类别与工种对应情况如下表:

招生类别

职业技能考试可选择工种

分值

机械类

钳工

100分

车工

电工与电子类

电工

计算机类

计算机程序员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5月10日—13日;

考试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职业技能考试具体安排,学校将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对外公布。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25年5月6日前后,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下载打印职业技能考试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4.成绩发布时间及方式

考试成绩预计发布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前后。考生考试各科目单科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取整计分,考生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查询本人考试成绩。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考生如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其本人可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分数申请,学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5.考试大纲

详见《职业技能考试大纲》(2025版),考生可登录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单独招生”栏目下载。

七、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严肃、认真、如实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

八、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工作须在符合条件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所有考生必须进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须进一步明确诊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二)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综合分,以综合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作为录取依据,录取前划定本科控制线,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部合格,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条件再相同,按照专业基础、理科综合、语文、英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三)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有任意一项总成绩为0(缺考按0分记),不具备录取资格。

(四)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素质*0.7+职业技能*6.5*0.3。

(五)录取工作结束后,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未通过备案的考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录取通知书将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考生。

十、加分政策

(一)获得以下奖励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100分:

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的选手且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考生;

进入*******职业技能大赛单人赛前5名、双人赛前3名、三人赛前2名的选手;

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冠军的选手。

(二)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80分:

进入*******职业技能大赛单人赛第6至10名、双人赛第4至5名、三人赛第3名的选手;

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亚军的选手;

进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级一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

(三)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50分:

获得*******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奖的选手;

获得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季军的选手;

进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级一类大赛第4至10名的选手。

(四)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30分:

进入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排位赛的选手;

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的国家级一类大赛的选手。

(五)其他

进入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的选手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80分;进入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第4至10名的选手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50分;进入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决赛的选手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增加30分。

以上加分政策仅适用于获奖赛项与招生类别相对应的考生。考生加分时只享受最高加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2025年1月12日前将获奖证书原件图片上传至《单独招生报名管理系统》(或“单招报名APP”),未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图片者不予加分。

十一、新生入学复查

被录取的新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之日起两周内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报考资格、体检的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部修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十二、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建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为基础,以奖、助、贷、勤、补、减、偿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三、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单独招生各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如有调整,学校严格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四、毕业及学位授予

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管理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2-9678

本科招生网:http://zb.tute.edu.cn

邮箱:tutezsb@tute.edu.cn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

邮编:300222

微信公众号:天职师大招办

本简章适用于2025年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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