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招生考试采取“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考试方式。文化课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详见下表:
语文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计算机应用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两个科目采取合场、合卷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为90分钟。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报考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单列特殊群体计划专业的,免予文化课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满分200分。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职业技能测试具体由招生院校结合专业培养需要,独立自主命题、自主组织实施考核;也可以由招生相同(相近)专业的招生院校组织校际联考,举办联考的招生院校互认考生参加校际联考取得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招生院校于2025年2月16日前向考生公布职业技能测试方案。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校际联考的院校需由各联考院校共同研究制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方案,并报省考试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已取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奖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免职业本科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已取得中级工(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其他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免高职(专科)对口单独招生职业技能测试。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要到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为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综合成绩满分400分。
4.免试考生成绩认定。经审核免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记满分200分;经审核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记满分200分;经审核免试入学的考生,其综合成绩记满分4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