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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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09:41:41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25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 998 号

四、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招生计划:

2025 年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3770 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毕 业生 1290 名,面向中职毕业生 2480 名,各专业均不限历史和物理科 目,统一录取。

专业名称

学制

面向普通 高中

面向 中职

学费   (元/年)

备注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50

70

115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

40

80

11500


大数据与会计

3

60

100

12500


电子商务

3

60

90

12500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50

60

11500


市场营销

3

40

80

11500


财富管理

3

30

50

11500


艺术设计

3

30

60

135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30

80

13500


动漫设计

3

30

70

13500


广告艺术设计

3

25

65

13500


室内艺术设计

3

25

65

13500


工程测量技术

3

30

70

1150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3

20

60

11500


建筑工程技术

3

30

90

12500


工程造价

3

30

70

115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55

90

12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55

60

11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5

95

125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55

95

115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30

70

11500


 

旅游管理

3

30

60

115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40

90

12500


学前教育

3

50

70

11500

师范

休闲体育

3

30

70

11500


运动训练

3

30

70

115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60

100

15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60

60

15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30

70

125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0

90

15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0

70

15600


护理

3

50

100

12500


健康管理

3

20

60

11500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一)填报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 2025 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 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 2025 年 3 月 6 日 10:00 至 3 月 10 日 16:00, 登录 gkbm.ahzsks.cn 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 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二)志愿设置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填报 3 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中职毕业生:可填报 3 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遵循“同 一类别专业可兼报,不同类别专业不可兼报”的原则。详细类别划分 如下表。

类别

可填报志愿专业

 

 

类别一(现代服务与公 共管理类)

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财富管理、 金融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 直播电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城市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护理、健康管理。

  

类别

可填报志愿专业

 

 

 

 

类别二(智能与工程类)

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子信息 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 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地理信息 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 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类别三(教育与艺术类)

学前教育、休闲体育、运动训练、艺术设计、数 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 术设计。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 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 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 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所有的退役军人考生报考我校计划, 都必须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根据其毕业类型参加我校的职业技能 考试(中职毕业生)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

(一)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 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统一划定合格线,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 负责组织实施。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 分值为 300 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 基本职业素质。包括思想道德认知能力、心理健康与情绪调适能力、自我学习与信息处理能力、语言理解与表达能力、创新能力与发展潜 力等五个模块,每个模块 60 分,总分 300 分,时长 60 分钟。采取合 卷方式测试。

3.职业技能考试

应往届中职毕业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 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测试总分 300 分,测试总时长 60 分钟。 其中,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 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采取合卷上机笔试的形式测 试,总分 120 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 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 用技术等内容,采用线下面试的形式测试,总分 180 分。

报考各专业须参加的职业技能考试类型见下表 

 

序号

 

考试类别

 

报考专业对象

考试 形式

 

 

 

 

1

 

 

现代服务

与公共管

理类

面向报考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财富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 游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护理、健康管理 等专业的中职毕业生。

 

 

 

 

 

 

 

 

 

上机笔 试+线  下面试

 

 

 

 

 

2

 

 

 

 

智能与工 程类

面向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  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 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 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 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等专 业的中职毕业生。

 

 

3

 

教育与艺 术类

面向报考学前教育、休闲体育、运动训练、艺 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广告艺术 设计、室内艺术设计等专业的中职毕业生。

注:具体的考试大纲和方案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网址: https://zs.hfcfe.edu.cn/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2025 年 2 月 23 日 上午:9:00-11:30

省统考:考点设在各市、县 (区),考场信息见文化素 质测试准考证。

 

 

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技能考试)

2025 年 3 月 15 日、16 日、22 日、23 日、26 日

上午:9:00—11:45 下午:13:30-17:45

校考: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校 内现场测试。测试办法和纪 律规定等具体要求请关注我 校招生网。

   我 校 的 校 考 具 体 安 排 和 操 作 办 法 请 关 注 我 校 官 网 http://www.hfcfe.edu.cn

(三)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 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 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 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2.报考我校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关注“合肥财经职业学  院官微”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fcjxy),请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  25 日,在“微信公众号--学生服务--2025 分类考试招生--校考缴费” 通过微信支付方式缴纳校考测试费 50 元/人。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但  未参加校考者,则默认自动放弃参加我校的校考资格,并且不退所缴  纳的测试费。学校将以流程记录作为考试确认依据。

3.校考准考证的领取详见我校官网。

(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

学校测试成绩结果请登录我校官网进行查询,我校会通过短信平 台发布提示,请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2)成绩复核:

对于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可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 9:00 至 16:00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来学校招生办公室现场核查,现场 登记,现场反馈,核查限查漏改、漏统、错统, 宽严不查,逾期不再 受理。

(五)入学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进行录取,考 生入学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10%+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 考试)成绩*90%。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 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 有空余计划的专业中,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 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 试(职业技能考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1 号)和《安徽省 2025 年高等职 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4〕55 号),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的 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结束后,针对入学测试成绩有 效且未被预录取的考生,按不超过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的 30%确定递 补预录取考生名单(具体比例,结合生源报考情况确定)。递补预录 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录取规则。

3.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4〕141 号),对于文化素质测试合格且符 合下列条件的考生,报考相关对口高职(专科)专业的,经省教育厅 核实资格,招生院校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予 职业技能考试并予以录取。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 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和安徽省职业院 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 2024 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的中职 学校、中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 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生申 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 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等) ,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 8:30-16:00,携带纸质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具体流程请登录我校官网(网址:http://www.hfcfe.edu.cn)查询。

(二)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 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5 年 4 月 1 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 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预录取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 2025 年 4 月8-4 月 11 日登录网站 gkbm.ahzsks.cn 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网上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 总并统一公布未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如预录取考 生网上确认后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100%完成,则不参加递补录 取确认。2025 年 4 月 14 日-4 月 15 日,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登 录 gkbm.ahzsks.cn,选择我校进行递补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选 择我校进行递补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已被预录取 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 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 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 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费〔2018〕

70 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发改委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 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毕业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

十、其他须知

(一)http://www.hfcfe.edu.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 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 注相关信息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会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确 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 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 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本校将依法追究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 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5211002,举报邮箱:

sjjcbgs@hfcfe.edu.cn,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 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 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 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财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1-65288520、0551-65288521

(二)咨询方式:http://www.hfc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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