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方案》的规定和学院单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研究决定,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各专业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注意: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8日16:00之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处办公室,传真:028-84809675。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书面申请格式要求:请在一张A4复印纸的上半部分复印本人的身份证(双面),下半部分亲笔书写《放弃单招录取申请书》,要求写明考生姓名、考生号及放弃录取的原因。考生本人和家长必须在落款处签名。请申请放弃的考生在4月8日16:00分之前来电确认我们是否收到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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