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1423
办学层次:专科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培养高端复合型技 术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首批启动的高 职院校之一。2010 年被确定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 位,多次被评为河北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张家口市文明单 位 , 是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立 项建设单位。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财 经旅游学院、土木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子商务系等六个教 学院系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学院现有在校学生近1.4 万人,在办39个专业,其中有2个省级示范专业,高等职业教 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河北省骨干专业2个,32个“1+X”证书制 度试点。建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和2个获 批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发展能力项目专 业。拥有9个校内实训中心,74个校内实践基地,拥有领克汽 车等75个校外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中国 汽车人才培养工程授权教学基地、专项技能认证培训和考核基 地。是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1. 招生对象:已通过 2025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 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 身体要求:所有专业考生均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3.外语要求: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使用英语教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 语课程使用俄语教学;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外语课程使用韩语教学。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 750 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 450 分。
高职单招实施全省统一考试,考试组织方式、具体考试实 施办法及成绩录取信息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三、录取规则
1.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 业,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将 参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如职业技能考试 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的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分数 高者优先录取。
2.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 集中志愿录取缺额后将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 录取规则与集中志愿录取规则相同。
4.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 赛铜奖及以上奖项(原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 项) ,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技师资 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 业生,可申请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详情见我院网站。
四、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1. 学费及住宿费
普通专业学费:5000 元 / 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0000 元 / 年。 普通专业住宿费:600 元 / 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住宿费:800 元 / 年。
2. 学费减免及资助政策
学费减免及资助政策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设有国家 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生源地助学 贷款等多项奖助学政策。原建档立卡户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 定执行。
五、中外合作办学
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 我院分别与俄罗斯技术大学和韩国牧园大学合作举办的经教育 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两个项目均采用“3+0”培养模 式,学生在我院学习3年,符合毕业条件后,可获得张家口职 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张家口职 业技术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 科学历证书”。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胜利南路 50 号
邮编:075000
联系电话:0313-4088051
学院网址:www.zjkptc.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