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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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4 14:07:53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5〕4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69(全国代码)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    制:3年

校    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邮编350002)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现设有六个系,以理工科为主,兼收文科。办学以来,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高技能的实用型人才。学院管理规范,教学质量优良,已获两项国家专利,并建立电梯分院,生产自有产权的鼓浪屿电梯产品。

  学院地处福州闽江畔,是一所位于市区的院校,风景秀丽,交通便捷,是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理想之地。学院具有一批既有坚实理论基础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以及优秀中青年教师在院任教。

  三、2016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2016年福建招生资讯  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2016年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4.录取规则:

 1)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计算机类、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技能测试院校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我校相关招生类别所委托测试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 高中类、中职类投档原则均按照志愿平行、专业优先的原则,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 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文考成绩占75%)。

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五、2016年我院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

(1)学费:每学年7500-8000元/人

(2)住宿费:每学年800元/人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180506,83749255  

招生咨询QQ:707406393

招生办传真:0591-62030511

招生投诉电话:0591-83140527。

  八、本章程由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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