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武夷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浏览
2016-05-04 14:35:37

武夷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层次及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武夷学院

学校代码:10397

学校地址:武夷山市武夷大道16号(邮编354300)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武夷学院是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为创办于1958年的南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曾于1962年组建为本科院校——南平师范学院,也是800多年前朱熹亲手创建的武夷精舍(书院)的传承者。学校位于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学校现有占地面积3000亩,校园依山傍水,湖光山色,鸟语花香,四季如画,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现有教职员工1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5%,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人、福建省教学名师5人、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团队1支。全日制在校生14500余人。

武夷学院高职招考招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6年高职招考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

考试科类

计划数

层次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年)

旅游管理

面向高中生类

40

本科

4

5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150

本科

4

4800

环境工程

农林牧渔类

40

本科

4

4800

 

 备注:招生计划如有变动,具体以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学校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录取原则。

3、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政策。

5、录取规则: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投档分(含照顾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收费标准

学校高职招考专业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政府最新批文为准),并与普通高考专业收费标准相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52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等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六、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校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其他

1、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均对外公开。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申诉电话:0599-5137155。

2、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3、本章程由武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夷学院单招《《《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