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单独招生简章执行。
2、此次单独招生录取接受省考试院和我校纪检监察。
3、拟录取名单已于4月29日下午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我校网站公布。
4、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6月中旬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5、按照对社会公示“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我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为“文化联测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分”)。
6、招生咨询电话:025-68576828,纪检电话:68576998。
7、我校对预录取结果公示一周,考生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