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占地面积578亩,建筑面积25.9万平方米,教职工900人,全日制在校生10105(算函授10204)人,年社会培训超万人次。根据吉林省和长春市的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交通装备、光电信息、旅游、物流等支柱、优势产业的需求,学院设立了汽车、工程、轨道交通、食品、信息、旅游、商贸、国际交流、培训等九个分院,45个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招生。

| 创建时间 | 学校类型 | 学科类型 | 隶属单位 |
| 2002年 | 公立 | 综合 | 吉林省教育厅 |
1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成绩查询入口
2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招录取原则与说明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于3月31日前完成录取审批手续办理,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