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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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3 09:55:41

  一、学院全称: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14197

  二、学院性质:我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三、办学条件:学校坐落于青铜古都黄石市白马山下、磁湖西岸,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交通便捷,是成才、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占地面积820余亩,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在校生近万人。学校教学设施优良, 51个校内实训室和52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的实习和实训提供有力保障,其中国家数控培训基地和国家汽车实训基地,其规模和先进性位居全省学校前列。学院图书馆藏书23万册,电子图书3900GB,中文纸质专业期刊606种,电子专业期刊5769种。学校坚持“创品牌、抓重点、促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依据市场需求不断加强专业建设,目前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系(六系)以及公共课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部(二部),开设有机械设计与制造等33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学校先后与中德诺浩、广州广船国际有限公司、北京海天装饰集团等多家具有国际视野的知名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与200多家大型企事业单位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为学校的人才培养和学生就业提供保障,毕业生就业质量均居同类学校前列。目前学校有教授15人,副教授及高级讲师60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103人,国家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5人,市级优秀教师18人,省市名师8人,楚天技能名师19人,省级骨干教师10人,市级学科带头人23人,黄石突出专家2人。先后被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机械行业骨干院校”、“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

  四、毕业证书:学生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五、招生对象及学制:面向全国招生,招收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和湖北省参加高职统考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优先录取。学制三年。

  六、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达到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四)男女比例不限

  七、招生录取规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监督;

  (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四)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

  八、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九、资助困难学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学院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如下资助措施:①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②学生在校期间可享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需根据缴费情况、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来评定。③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④20%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资助(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十、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电话查询;登陆学院网站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十一、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714-6351377、6350697 传真:6350677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广州路9号

  邮政编码:435003

  网 址:http://www.hspt.net.cn

  招办邮箱:hspt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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