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考生于2016年3月18日在我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我校于2016年3月19日至20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省招生办提供为准,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测试后给出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其中笔试主要内容:专业适应性测试、人际关系适应性测试、心里素质测试等;面试内容:仪表仪态、表达能力、基本知识提问等;“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的文化基础主要测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基础知识,职业技能主要测试其职业实操水平。
我校于2016年4月5日前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考生预录取名单报送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预录取考生与2016年4月11日至13日持学校准考证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2016年4月19至20日,我校到陕西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的考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完成考生正式录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