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1、考生需具备招生计划中各专业报考要求,方有可能录取。
2、由于中职生的高考报名时间在单独招生录取之后,所以被预录取的考生必须按时参加中职升高职高考报名,并及时将获取的考生号通过网络上报我院。未报上名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以文化课 技能课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技能成绩也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成绩录取。
4、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5、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将预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6、发放录取通知书。
7、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6年中职升学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