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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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2 15:12:24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原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5号)精神执行。

2、录取过程中学院参照的投档分为,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5%+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25%。

    3、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4、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5、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6、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黎明职业大学组织,土建类、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计算机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结合自己的报考类别务必按照以上相应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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