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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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15:25:28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2014年4月,由我院牵头,联合70余家行业协会、企业、中高职院校成立陕西城镇建设职教集团,为学生的实习实践及就业提供了良好平台。准确的市场定位、合理的专业设置为毕业生提供了就业保障,铺就了成才之路。我院毕业生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过硬的动手操作能力,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有些专业达100%。

1、2016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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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报名时间

第十条 申请参加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期间,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办设立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学院提出入学报名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在2016年3月6日至3月18日期间,来学院填报专业志愿(可同时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并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并打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

1、考生来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单独考试招生”准考证。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考生高考报名号(或单招报名号);(2)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交考生材料外,还需提供家长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a4纸)和考生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考生在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书写。

3、陕西职业技术学院考生问答

问:贵院是属于什么性质的院校?

答:学院是由陕西省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高职(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所招学生全部是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问:贵院的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院历来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构建“学校统筹、部门协调、院系负责、全员参与”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

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推荐、服务和安置工作。学院和全国400多家企事业单位及人才管理机构建立了长期的人才供需联系,与京津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成渝经济区等地的著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订单式培养和联合办学协议,部分学生进校后就被用人单位选拔定向培养。学院建有“就业信息网”,与全国就业主管部门、各种专业人才信息网站

进行链接,使毕业生能够方便、快捷的通过互联网了解全国各地用人单位的就业信息,并通过网上积极应聘。

学院还设有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专门负责学院与企业的联系,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打包实习等为学生实习、就业开辟广阔空间,以满足学生实习、就业的需要,并逐步实现毕业生实习、签约一体化,真正实现实习、就业无缝对接。

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公认,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有些专业达100%,延长石油股份公司、陕西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交通建设集团、中铁建工集团等一批知名企业陆续录用我院优秀毕业生。我院培养的毕业生已经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不少学生已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

问 :贵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奖励资助措施?

答:我院对贫困生和在校学生的奖励、资助种类多,额度大,覆盖面广,各类奖助学金覆盖率高达70%。截止目前主要有如下措施:

1、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科成绩奖学金。每一学期考试完后,学院都要评定奖学金,奖学金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科奖学金两种,优秀奖学金和单科成绩奖学金可以兼得,奖学金覆盖面可达45%。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属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都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特困生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享受面达到30%以上。我院从2014年开始,将会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3、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在我院上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4、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学院对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帮助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正常学习和完成学业。

5、勤工助学。学院按政策规定每年从教育事业收入中按比例足额提取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学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优先申请参加。

6、毕业生求职专项资助。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等各类就业困难毕业生采取个体指导、技能培训、专项资助、重点推荐等“一对一”的帮扶措施,并发放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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