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关于调整美术学、艺术设计学、建筑学专业招生办法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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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6 19:32:34

  根据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达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建筑学专业报考办法做以下调整:

    一、报考我校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及建筑学专业的考生,无需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是否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我校不做特别要求,志愿填报请选择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提前批。

    二、报考我校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及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高考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校园网上远程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在所在省级招办填报我校志愿时(填报时间和地址根据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安排),第一志愿专业必须与网上填报的专业相一致,如果不一致,将按考生网上所填志愿为准。
    四川美术学院志愿填报时间:6月10—28日,网报地址:http://zsb.scfai.edu.cn。

    三、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报名考试及录取方式不变,详见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
    特此说明,请考生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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