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13年省外招生简章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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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10:49:17

  一、2013 年贵州省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

  注:

 
  1.2013 年我院预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收各专业新生共3000 人,文理兼招,无级差;
 
  2.2013 年我院设点考试省(区)的考生,只能在生源地考区进行考试,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3.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全国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即可;
 
  4.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且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 分以上,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5.学院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文章来自:中国艺考在线(www.yikaoxian.com)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地点:贵州师范大学
 
  音乐、戏剧类:
 
  报名时间: 2013 年1 月10-11 日
 
  考试时间: 2013 年1 月12-13 日
 
  美术、艺术设计类:
 
  报名时间: 2013 年1 月23-24 日
 
  考试时间: 2013 年1 月25 日
 
  注: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三、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演唱、歌剧演唱、中国乐器演奏乐、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本科(200分)
 
  1. 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满分100 分。
 
  2. 专业主科——采用“现场录像(3 分钟以内)、带回本院集体评分”的办法。请考生根据以下各专业方向的考试要求,准备考试内容。满分100 分。
 
  ⑴ 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⑵ 歌剧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⑶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⑷ 键盘演奏方向:
 
  钢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手风琴、巴杨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⑸ 管弦打击乐演奏方向:
 
  管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弦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西洋打击乐演奏:用木琴或马林巴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二)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总分200 分)(限招钢琴和演唱方向的考生)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满分100 分。
 
  2.专业主科——歌曲演唱或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满分100 分。
 
  (三)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总分200 分)
 
  1.自备朗诵——文体不限,1 分钟以内,满分100 分。
 
  2.小品表演——根据命题进行集体表演,满分100 分。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总分200 分)
 
  1.自备朗诵——文体不限,1 分钟以内。满分100 分。
 
  2.话题讨论——根据命题分组进行讨论。满分100 分。
 
  (五)美术类各专业、艺术设计类各专业<含方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
 
  试成绩及录取原则填报相关志愿,总分200 分)
 
  1.素描——透视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3 小时,满分100 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工具表现。(3 小时,满分100 分)
 
  四、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 报考条件:按当地省(区)要求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戏剧表演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男性身高1.72 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无色盲、色弱,裸视1.0 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须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3.美术类各专业、艺术设计类各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五、报名考试程序
 
  按相关省(区)规定办理
 
  六、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专业录取原则,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3.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871-65937136 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
 
  七、其它
 
  1. 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专业学生由云南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负责培养;音乐表演(歌剧演唱)本科专业由云南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王红星声乐艺术中心负责培养。
 
  2.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3.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4.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查分。文章来自:中国艺考在线(www.yikaoxian.com)
 
  八、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 号 邮编:650500
 
  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871-66249078 0871-65937127 0871-65937128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请登陆: http://zs.ynart.edu.cn/或http://zs.ynart.edu.cn/student_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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