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浏览
2015-02-21 19:48:59

学院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学院缘起于 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起、创立的我党第一所艺术院校——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落户沈阳。1953 年在原东北鲁艺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 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李劫夫,现任院长为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音乐教育家刘辉。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建设,学院已经建立起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多层次教育体系。现有校本部、南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 4 个教学校区。目前在艺术学门类中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 12 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点,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

学院拥有一支整体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学报编辑部、东北亚音乐舞蹈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完整的教育教学结构。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专业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被教育部被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还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近年来,在教学、科研、创作、艺术实践和各类国际国内比赛当中获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

当前,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正朝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教学研究型音乐名校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办学类型、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实践能力及创新意识的音乐、舞蹈和戏剧影视等艺术类的创作、研究、表演、教学及管理的专门人才。

学费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收费标准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

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可预见事由除外)。

新生入学后,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辽宁省新生不迁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将个人户口迁入我院集体户口内。

校本部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不安排住宿;舞蹈学院(桃仙校区)、艺术学院(南校区)、大连分院(大连校区)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就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

(4)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范围

2015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注:华侨、港澳地区及**省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点设置

2015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设立沈阳(辽宁省)、济南(山东省)两个考点。

辽宁省只设立沈阳一个考点,沈阳考点设立两个考场:

1.校本部考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艺术学院(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外)各教学单位所有招生专业均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2.艺术学院考场(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招生考试在艺术学院进行。

(四)报名方式

1.沈阳考点

2015 年所有参加沈阳考点的辽宁省内和辽宁省外考生均须使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缴费。

2.济南考点

(1)持山东省 2015 年 14 位高考考生号(开头四位为 1537)的考生:

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时间为 2015 年 2 月 26 日至 28 日,考试前一天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网报办法详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2)无山东省 2015 年 14 位高考考生号(考生号开头不是 1537)的考生:

考生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规定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及缴费(具体时间地点请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查看)。

(五)网上报名

1.我院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5 年 2 月 25 日。

截止时间:(1)济南考点:3 月 2 日;

(2)沈阳考点:艺术学院 3 月 3 日;

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 3 月 8 日;

2.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3.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切勿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5.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所报信息。

(六)兼 报

1.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不同校区、不同专业方向或专门化,但同一校区内最多可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或专门化;

2.兼报者如在同一校区所报两个专业方向或专门化初试同时合格,考生必须选择其一参加复试。


(七)沈阳考点现场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1.沈阳考点现场信息确认安排 

(1)艺术学院(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外各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5 年 2 月 28 日-3 月 3 日;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乐厅;

(2)艺术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5 年 3 月 2、3 日;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 艺术学院音乐剧场;

(3)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5 年 3 月 6-8 日;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乐厅。

受理时间统一为: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00


2.信息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报名确认,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

(3)如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的 2015 年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5)不发放纸质合格证省份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 2015 年统考(联考)合格的成绩单或证明材料;

(6)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专业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做要求的,只需提供本栏 1-3 项材料。

3.沈阳考点考试时间

(1)艺术学院(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外各专业)

初试时间:2015 年 3 月 6、7 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5 年 3 月 8 日;

复试时间:2015 年 3 月 9、10 日;

(2)艺术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初试时间:2015 年 3 月 6 日上午;

复试时间:2015 年 3 月 6 日下午;

(3)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所有专业

初试时间:2015 年 3 月 11、12 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5 年 3 月 13 日;

复试时间:2015 年 3 月 14、15 日。

4.考试地点:

(1)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和大连分院(大连校区)各系所有招生专业均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2)艺术学院(南校区)除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外,其他各招生专业均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3)艺术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招生考试在艺术学院进行。

校 本 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艺术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

(八)济南考点现场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现场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地点:请于 2015 年 2 月 28 日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查看

qq截图20150221193214.png

注:省外考场考试时,除钢琴之外其他乐器考生一律自备。

(九)报名费用

初试报名费 100 元,复试费 100 元;兼报收费标准相同。

(十)校考与统考(联考)

1.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2.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专业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份未做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4.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非辽宁省(无辽宁省 2015 年 14 位高考考生号,开头四位为 1521)的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本科最低合格要求),方可报考我院。

二、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

沈阳考点

1.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所报考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和校本部公告栏中发布;

2.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复试成绩统一于 2015 年 4 月中旬在沈阳音乐学院招生网上发布。

省外考点

省外考场专业考试内容与沈阳考场相同,考生须一次性完成初、复试考试内容。考试成绩统一于 2015 年 4 月中旬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

注:考生可自愿选择在我院开设的省内外考点参加考试,但不得在不同考点重复参加

同一校区同一专业方向或专门化考试。如果发现,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当年我院校考所有考试成绩。

(二)专业基础课考试要求

基本乐理

1.a 级:作曲系各专业方向、流行音乐系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艺术学院合唱指挥专门化

⑴熟知音的概念,掌握音律的基础知识;

⑵能熟练掌握、运用记谱法和各种常用音乐记号、演奏法及术语;

⑶节奏、拍子概念清楚,掌握节拍规律和不同拍子类别特征,并能进行复杂的音值组合;

⑷能识别、构成各种音程(等音程)、和弦(包括等和弦)及其转位形式,并能判断它们与调式、调性的关系;能在调式、调性功能范畴内熟练解决各种不协和音程与和弦;

⑸能识别、构成各种调式音阶及半音阶,了解调式音级及功能,掌握各种调式、调性关系;能进行小型曲式结构音乐作品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

⑹译谱与移调:能熟练的使用各种改变调号、改变谱号及各种移调乐器进行移调。

2.b 级:校本部、大连分院及艺术学院其他音乐类教学单位的所有专业

⑴音的概念、音高、时值、分组、音律、等音、半全音类别等内容;

⑵记谱方式、演奏记号、省略记号、反复记号、装饰音与音乐术语;

⑶节奏与节拍;

⑷音程基础知识;

⑸和弦基础知识;

⑹调式与调性基础知识。

听音笔试

1.a 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专业

⑴和声音程:单音程及复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 d7、sii7、dvii7 原位及其转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的各类调式;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⑹节奏听写:2/4、3/4、4/4、6/8 拍。

2.b 级: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含艺术学院合唱指挥)及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

⑴和声音程:单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 d7、sii7、dvii7 原位及其转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的各类调式;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⑹节奏听写:2/4、3/4、4/4、6/8 拍。


3.c 级:校本部、大连分院及艺术学院其他音乐类教学单位所有专业

⑴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⑶调式、调性听辨:c 大调或 a 小调;

⑷单声部旋律听写:c 大调或 a 小调; 

⑸节奏听写:2/4、3/4、4/4 拍。

(三)文化课考试

1.专业复试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一考试;

2.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院外语授课语种只为英语。

三、录取原则

(一)身体健康。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学院所有教学单位及专业文理兼招。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文、理招生计划名额,分别按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三)专业最终成绩末位同分者:音乐类专业依次按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专业类别按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四)专业成绩计算:

1.音乐与舞蹈学类

(1)音乐表演(除指挥专业方向外)、音乐学(四年制,除乐器工艺、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外):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音乐表演(指挥专业方向)、音乐学(四年制,乐器工艺专业方向):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视唱练耳专业方向听音笔试成绩除外);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4)音乐学(四年制,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2.戏剧与影视学类

(1)表演: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3)录音艺术: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其专业最终成绩(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015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本部)

qq截图2015022119364854656.png

专业考试要求(校本部)

一、音乐学系

报名要求: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须提交 1 篇约 3000 字的音乐论文(一式五份)。

初试:1.笔试:音乐学基础常识(中国传统音乐与中、西音乐史常识);2.面试(综合测试):①论文陈述与问答;②乐器演奏:中、外乐曲或练习曲一首(钢琴车尔尼 299 程度以上或其他乐器中等程度以上);③演唱:自选民歌、戏曲或曲艺片段一首。

复试:1.命题作文:不少于 1000 字的作文;2.名曲听辨(笔试):中国传统音乐、中国近现代音乐、西方音乐经典片段;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参考书目:《民族音乐概论》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欧洲音乐史》张洪岛主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汪毓和编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二、作曲系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带钢琴伴奏)及钢琴作品各一首(乐谱形式,一式五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2.歌曲与旋律写作: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1.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2.综合测试:①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以上) ②钢琴视奏 ③对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进行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影视音乐创作

报考要求:报考影视音乐创作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两首(可不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五份)及 midi 音乐作品一首(乐曲风格不限,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响一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1.为指定的视频画面(1 分钟左右)制作出符合画面情景的配乐。要求:运用sonar6、cubase3、nuendo3 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按考试要求与提示,应用指定的音源(不少于 5 种音色)进行创作;2.综合测试:①音响评鉴 ②乐器演奏(除钢

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③针对复试中视频画面的配乐及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进行讲解与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电子音乐

报考要求:报考电子音乐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一首(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五份)、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作品一首(须体现声音原型、变形、宏观结构等基本创作技巧,时间长度不少于 3 分钟,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响一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1.①midi 基本常识笔试(参考书目:《计算机音乐教程》第 21 章内容 [美]柯蒂斯·罗兹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11 年 5 月第 1 版) ②根据指定的声音主题在计算机上创作出一首完整的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作品,要求:运用 sonar6、cubase3、nuendo3、protools9、logic8 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频音序软件,按考试要求与提示,应用指定的音频变形技巧(不少于 3 种变形)进行创作;2.综合测试:①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②按要求对报名时所提交的 midi 作品进行现场编辑与问答;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视唱练耳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3.专业笔试:听觉分析及听写内容 ①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四种七和弦原、转位;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 ②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 d7、sii7、dvii7 及 dd7、ddvii7 原、转位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 ③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 ④二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钢琴谱表 ⑤节奏:2/4、 3/4、 4/4、 6/8 拍。

复试:专业面试:1.单声部视唱 2 首(视谱即唱,固定唱名法);2.带伴奏的单声部视唱弹唱 1 首(给适量时间准备,固定唱名法);3.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299 程度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二部、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4.专业相关知识问答;5.基本乐理笔试。

(五)指挥(乐队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印刷版专业初试考试曲目的录音音响(cd 一份)及乐队总谱(一式三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指挥交响序曲一首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1.视谱指挥指定的曲目;2.钢琴演奏:①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以上)、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与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 ②钢琴视奏;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六)指挥(合唱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合唱指挥专门化的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初试考试曲目乐谱或总谱(一式三份),乐队曲目须另提交双钢琴缩谱(一式两份),所有乐谱必须是清晰、准确的出版或打印乐谱。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指挥两首乐曲(乐队及合唱作品均可)。

复试:1.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2.专业素质测试:①单旋律视唱(四个升、降号以内) ②多声部视(弹)唱(相当于巴赫众赞歌程度)二声部节奏测试;3.声乐演唱:自选中外艺术歌曲一首;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声乐系/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两首(中外作品各一首,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唱,咏叹调不可移调,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民族声乐系

初试: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中国歌曲两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钢琴系

(一)钢琴

初试:1.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须是肖邦练习曲,除 op.10 no.3 no.6 op.25 no.7 以外);3.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1.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以上);2.中、大型乐曲(浪漫派、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手风琴

初试:1.音阶、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程度);3.大型乐曲一首。

复试:1.复调:三声部以上赋格作品一首;2.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大型乐曲一首;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六、电子琴系 第 14 页 共 26 页

初试:1.音阶、琶音;2.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740 程度以上)或快速乐曲一首(参照标准:电子管风琴作品《旋转木马》程度以上);3.中型乐曲一首。

复试:1.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以上)、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各一首;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考场提供用琴型号 el-900、els-01c。

七、管弦系

(一)管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音域以上,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弦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音域以上)、双音(三、六、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

等程度以上);3.巴赫无伴奏作品一个乐章。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

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古典打击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音域以上);2.小鼓技术:各种力度变化的滚奏、连音奏法;3.小鼓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4.马林巴或木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小鼓和马林巴(或其他键盘打击乐器)演奏相当于协奏曲程度的乐曲各一首;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古典吉他、竖琴

初试: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音域以上)、双音(三、六、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八、民乐系

初试: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以上);2.视奏测试(用五线谱演奏,两升两降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民乐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九、音乐教育系

初试:1.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只限美声、民族声乐唱法;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不自带伴奏);2.钢琴演奏:车尔尼 299 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时间不超过5 分钟);3.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一首(要求同初试);2.钢琴演奏:车尔尼299 程度以上的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 5 分钟);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十、乐器工艺系

(一)钢琴调修工艺

初试:钢琴演奏作品二首(车尔尼 299 程度以上)。

复试:1.钢琴专业听音笔试;2.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提琴制作工艺

初试:提琴或其他乐器演奏乐曲二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手工素质能力测试及提琴基础知识笔试;2.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箜篌调修工艺

初试:箜篌或其他乐器演奏乐曲二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箜篌基础知识笔试;2.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十一、流行音乐系

(一)流行音乐作曲

报考要求:报考流行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与一部器乐作品乐谱(一式五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与基本常识:①为指定歌词谱曲②基本常识(流行与爵士乐队乐器法等)③歌曲分析(调式、主题发展手法、旋律线特征等)。

复试:1.器乐写作与乐曲分析:(指定以下项目中的部分项目进行考试)①将指定音乐片段发展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或为指定歌曲配钢琴伴奏②将指定旋律片段发展为一定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③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分析(和弦、结构及写作特点);2.综合测试:①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②视奏测试 ③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流行音乐演唱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自备伴奏音乐,u 盘或 mp3)。

复试:1.演唱不同于初试内容的自选歌曲两首(自备伴奏音乐,u 盘或 mp3);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流行音乐演奏

1.萨克斯

初试:1.音阶、琶音、属七和弦各一首(两个八度音域以内,包括连音、断音奏法);

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2.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二首(中等程度以上的奏鸣曲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其中一首必须是流行风格的乐曲);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2.电吉它

初试:1.自然大调音阶及关系和声小调音阶;2.练习曲两首(使用清音音色,无伴奏)。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两首(中等程度以上,自备伴奏,风格不限);2.视奏测试(要求一升一降);3.即兴演奏测试(风格限定为 blues);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3.电贝司

初试:1.两首音阶、琶音(大调、小调、两个八度);2.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以上,风格不限)。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两首(中等程度以上,敲击勾打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2.视奏测试;3.即兴演奏;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4.打击乐

初试:1.小鼓独奏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2.四肢技能测试,mm=120;3.爵士鼓节奏练习曲两首(中等程度以上,不同风格,每首不少于 3 分钟)。

复试:1.不同风格乐曲两首(中等程度以上;伴奏为 mp3 格式);2.视奏测试(标准爵士鼓乐谱);3.节奏模仿和辨识;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5.手风琴

初试:1.手风琴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740 程度以上);2.自选中外手风琴乐曲一首或一个乐章(传统手风琴演奏)。

复试:1.爵士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雷格泰姆、布鲁斯、布基、比波普、斯威格均可);2.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流行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华尔兹、拉丁、探戈等均可,流行手风琴演奏,自备伴奏);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6.爵士钢琴与合成器

初试:1.钢琴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740 程度以上);2.自选中、外钢琴乐曲一首(中型乐曲)。

复试:1.爵士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雷格泰姆、布鲁斯、布基、比波普、斯威格均可);2.流行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通俗、摇滚、拉丁、融合均可);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7.爵士小号

初试:1.音阶①大、小调各 2 条(两个八度音域以上,四个升、降号以内)②三、七和弦、琶音各一条;2.练习曲(中等程度以上);3.自选乐曲(中等程度以上,5 分钟以内)。

复试:1.自选乐曲二首(中等程度以上,流行乐、爵士乐);2.视奏测试;3.即兴演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8.爵士长号

初试:1.音阶、琶音一条(两个八度音域以上,四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3.协奏曲其中的一个乐章(中等程度以上)或相应程度的乐曲一首。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两首(中等程度以上,流行乐、爵士乐);2.视奏测试;3.即兴演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十二、舞蹈学院

(一)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技巧;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讲解);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二)国际标准舞表演

初试:1.自选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2.舞蹈基本功测试;3.技巧(十种舞自选动作,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

复试:1.自选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2.即兴表演(规定音乐); 3.教学能力测试(十种舞自选动作讲解,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4.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三)舞蹈学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讲解);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四)舞蹈编导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动作)。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即兴表演(规定音乐);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音乐);4.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2015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艺术学院)

qq截图201502211943323456.png

专业考试要求(艺术学院)

一、戏剧影视表演系

表 演

初试:1.表演(命题集体小品);2.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小说、戏剧影视人物独白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

复试:1.表演(命题即兴交流小品);2.朗诵(自备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散文、诗歌、寓言故事、小说、戏剧影视人物独白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3.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伴奏音乐、音响及乐谱自备);4.形体(舞蹈、体操、武术任选其一;舞蹈:音响自备)。

二、艺术传媒系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1.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故事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2.才艺展示(演唱、演奏、舞蹈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伴奏音乐、音响自备)。

复试:1.模拟主持(根据指定材料设计主持词并加以表达。准备方向:综艺娱乐、民生新闻,3 分钟以内);2.朗诵(自备不同于初试内容的诗歌、散文、寓言故事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

(二)广播电视编导

初试:笔试:图片作文(准备方向:综艺娱乐、民生新闻),字数不得少于 1200 字。

复试:1.才艺展示(演唱、演奏、舞蹈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伴奏音乐、音响自备);2.命题故事续编(根据关键词进行故事续编,3 分钟以内)。

三、艺术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初试:笔试:1.文艺常识(文学知识、影视知识);2.经典作品赏析(小说作品、戏剧作品);3.命题叙事散文创作。

复试:1.面试(戏剧、电视、电影等作品观后感,5 分钟以内);2.才艺展示(演唱、演奏、舞蹈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伴奏音乐、音响及乐谱自备)。

(笔试参考书目:《文艺常识》重庆大学出版社 王树良、张玉花编 2008 年 8 月第 1版) 

四、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

初试:素描(八开素描纸,90 分钟);绘画材料自备:铅笔、碳铅笔均可。

复试:色彩(八开水粉纸,90 分钟);绘画材料自备:水粉、水彩均可。

五、音乐制作系

录音艺术

初试:笔试:1.基本乐理;2.数字音乐基础;3.声音主观评价与分析。

复试:1.面试:音乐特长展示(演唱、演奏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伴奏音乐、音响及乐谱自备);2.听音笔试。

(参考书目:1.《数字音频基础》安栋 杨杰 编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11 年版;2.《音乐多媒体入门》日本电子合成器编程协会(jspa)编著 李庆园译 上海音乐出版社 2010年第 1 版)。

六、合唱指挥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指挥(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3 页。

七、声乐教育系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3.

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八、民族声乐教育系

初试: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一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中国歌曲一首(带乐谱,不自带伴奏);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九、键盘器乐教育系

(一)钢 琴

初试:1.音阶、琶音(四升四降以上,调性任选);2.车尔尼 740 程度以上技巧练习曲一首;3.复调:三声部以上赋格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须完整演奏前奏曲与赋格)。

复试:1.协奏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2.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手风琴

初试:1.音阶、琶音(两升两降以上,调性任选);2.车尔尼 740 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3.复调:三声部以上赋格作品一首。

复试:1.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2.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电子管风琴

初试:1.车尔尼 299 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2.中型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 复调乐曲或其他类型乐曲一首(不同于初试内容,中等程度以上);2.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十、管弦器乐教育系

(一)管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音域以上,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弦乐与古典吉他

初试: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音域以上)、双音(三、六、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古典打击乐

初试:小鼓与马林巴练习曲各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小鼓与马林巴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以上);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器乐教育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十一、民族器乐教育系

初试:练习曲与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练习曲与乐曲各一首;2.视奏测试(五线谱演奏);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民族器乐教育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十二、流行声乐教育系

初试:自选歌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自备 u 盘、mp3 或手机下载形式的伴奏音乐,不能使用“唱吧”软件音乐)。

复试:1.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一首(中、外作品不限,自备 u 盘、mp3 或手机下载形式的伴奏音乐,不能使用“唱吧”软件音乐);2.才艺展示(朗诵、演奏、舞蹈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朗诵:自备诗歌或台词片断;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伴奏音乐、音响及乐谱自备);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十三、流行器乐教育系

(一)爵士钢琴与合成器

初试:1.自然大调音阶及关系和声小调音阶;2.爵士乐或布鲁斯钢琴作品一首(无伴奏)。

复试:1.作品演奏:车尔尼 849 程度以上的古典钢琴作品、理查德.克莱德曼钢琴作品、

爵士乐钢琴作品(带伴奏)任选其一;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萨克斯

初试:1.自然大调音阶及关系和声小调音阶(两个八度音域以内);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复试:1.两首不同风格乐曲(中等程度以上,其中一首须伴奏);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电吉他

初试:1.自然大调音阶及关系和声小调音阶;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使用清音音色,无伴奏)。

复试:1.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带伴奏);2.电吉他伴奏模式,自选风格两种;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电贝司

初试:1.自然大调音阶及关系和声小调音阶;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使用清音音色,无伴奏)。

复试:1.乐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带伴奏);2.电贝司伴奏模式,自选风格两种;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打击乐

初试:1.小鼓独奏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带有滚奏和装饰音技巧);2.爵士鼓独奏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无伴奏,带有手脚配合技巧和复合指法技巧)。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小鼓独奏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2. 爵士鼓独奏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带伴奏);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凡须伴奏的考试乐曲,考生需自带 mp3 播放器,不支持光盘、u 盘播放形式。

十四、基础音乐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音乐教育专业方向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5 页。 

十五、行进艺术教育系

器乐演奏指导类

考试内容与艺术学院管弦器乐教育系管乐、古典打击乐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21 页。

十六、艺术管理系

初试:面试:1.才艺展示(演唱、演奏、舞蹈、话剧小品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话剧小品:小型道具自备;伴奏音乐、音响自备);2.商务与管理基本素质:①阅读指定新闻稿件片段,100 字以内;②阐述本人报考本专业方向的志向与原因(无稿口述,3 分钟以内);③商业与经济基本分析能力问答。

复试:笔试:1.文艺常识;2.经济常识;3.艺术商务与管理常识。

(参考书目:《文艺常识卷——高考广播影视强化训练第 3 版》易复刚、易培编著 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思想政治 1 必修经济生活》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4/content_2692807.htm)

十七、现代舞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舞蹈学院舞蹈学专业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7 页。

注:1.原戏剧影视表演、音乐剧表演专业方向统一按戏剧影视表演系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2.原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方向统一按艺术传媒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3.原化妆与人物造型、舞台艺术、戏剧影视服装设计专业方向统一按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4.原音乐疗法专业方向统一按校本部音乐学系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5.原应用舞蹈教育、现代舞教育专业方向统一按现代舞系专业考试要求招生;

6.原时装模特教育、形体表演指导类、歌曲创作与 midi 制作专业方向自 2015 年起停止招生。


2015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大连分院)

234qq截图20150221194717.png

大连分院各教学单位专业考试要求均与校本部名称相同的教学单位内容一致,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3 页-17 页。


交通指引: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沈阳站:乘坐环路、225、502 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 500 米。

沈阳北站:乘坐 244 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 500 米。

桃仙机场:乘坐机场巴士 1 线到展览馆下车,西走 500 米。

公交线路:环路、117、135、152、169、214、222、225、238、239、244、265、272、282、502。

地铁线路:乘坐地铁二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 500 米。

有轨电车:从桃仙机场乘坐有轨电车 2 号线到白塔河路站下车,步行600 米换乘地铁 2 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 500 米。

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院)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

沈阳站:乘环路至南塔站换乘 224 路至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沈阳北站:乘 224 路至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桃仙机场:乘坐机场巴士 1 线到展览馆换乘马路对面 238 路到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公交线路:118 路、276 路、291 路、155 路、387 路均到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地铁线路:乘坐地铁 2 号线在奥体中心站下车换乘 155 路公交车到达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有轨电车:从桃仙机场乘坐有轨电车 2 号线到亿丰广场站下车,步行150 米换 238 路公交车,到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站下车(马路对面即是)。

一、校本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67

电子信箱:sycmzb@163.com

网 址:http://www.sycm.com.cn

二、舞蹈学院

地 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 9 号

邮政编码:110169

电 话:(024)23790631

电子信箱:syfszdwdxx@163.com

网 址:http://sycm.com.cn/dance

三、艺术学院(南校区)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 18 号

邮 编:110168

电 话:(024)62338001

传 真:(024)62339320

电子信箱: nxqzsb@126.com

网 址:http://www.synxq.cn

四、大连分院(大连校区)

地 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 33 号

邮政编码:116650

电 话:(0411)87915793

传 真:(0411)87915793

电子信箱:dalianzb@126.com

网 址:http://dlxq.sycm.com.cn

本简章未尽事宜,请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