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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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7 11:04:25
湘安职院通〔2012〕9号      
关于印发《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部分高职院校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发〔2012〕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请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方案的部署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12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示范性高职学院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批示精神,为积极探索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部分高职院校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发〔2012〕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院2012年单独招生工作,将结合学院自身发展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突出高职教育特色,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积极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和职业高中毕业生向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机构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海涛
副组长:王  林  龚声武    
组  员:莫文娟  刘殿武  曾大恒  罗文芳  钟胜辉  杨  玲
        王剑明  杨富家  罗水华  各地区工作组长
2、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招生就业处。
主  任:罗文芳(兼)
副主任: 孙强
成  员:招生就业处全体工作人员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的各类毕业生(条件合格,未办报名手续的,可在3月31日前凭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等材料到生源地所在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补办)。
四、招生计划与专业
2012年学院单独招生计划共400名,分专业招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计划数  专业名称 学费 招生科类 备注
 
 
 
 
 
 
安全技术系 
1 40  安全技术管理(救援技术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分专业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予以调整。
2 30 安全技术管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3 30 安全技术管理(防火防爆技术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4 30 安全技术管理(轨道交通安全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5 30 安全技术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6 50 煤矿开采技术(采矿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7 50 煤矿开采技术(机电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8 40 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烟花爆竹工程系 1 30  花炮生产与管理(燃放技术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2 30 花炮生产与管理(生产工艺与技术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3 40 花炮生产与管理(营销管理方向) 4200元/年 文/理/对口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3月15日-4月17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在单独招生专栏填写姓名、考生号等详细个人信息。
2、现场报名
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考生号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也可在学院派出的市州招生工作组负责人处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学院将于4月18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要求的格式汇总上报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
(四)信息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20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各市州招生工作组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时,需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经查验无误,凭本人身份证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交纳报名考试费80元(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相关规定制定标准)。考生在本人报名信息签字确认后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2、高中毕业证;3、高中阶段、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或资格证书及证明申请人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4、《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申请表》;5、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六、考核办法及相关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2年4月21日
(二)考试科目
1、文化综合考试20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外语40分);
2、综合面试100分。
(三)考点设置
根据各市州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四)录取规则
1、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即止。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时,分专业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将根据考生志愿确定实际录取专业招生计划。
2、预录名单确定:学院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考核成绩及考生专业志愿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的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8日-5月8日,公示期10天。
4、学院招生就业处将预录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根据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5、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可再参加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参加其他学院的考试、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考、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6、免试入学条件参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7、凡被学院录取的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来人来校或通过汇款方式,预交学费贰仟元(学院账号:800068705409015,账户名: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开户行:长沙银行联汇支行),转账成功后在《回执单》上写上考生姓名、考生号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确认方可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七、新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一)单招新生与经高考录取的其他新生同时开学;经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八、其他
(一)相关工作要求和目标业绩考核办法参照《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土桥304号
邮政编码:410151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731-84396555、84396556
传真号:0731-84396556
联系人:罗老师、孙老师、曾老师
学院网址:www.hnvist.cn
招生专用E_mail:1597541609@qq.com
招生在线咨询QQ:1577814262、1600802463
招生QQ群:1369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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