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师范大学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珠海分校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珠海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珠海分园“四位一体”,共同构成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园区,是北京师范大学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宏伟战略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北京师范大学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探索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体制机制》的实施基地。
目前学校与美国、德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及港澳台地区90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签署了包括学分互认、学生交换、教师职员互访、教师共同教学、合作研究、教材引入等方面的合作协议。除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金融学(中加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校际合作学分互认的双学位2+2和3+1+1项目外,赴境外合作大学学习一学年、一学期、暑期4-6周等修读学分项目也深受学生欢迎。
二.专业介绍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经教育部批准(批准书编号为:MOE44DE2A20141639N),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与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Brand Academy, Hochschule für Kommunikation und Management,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合作举办。
本专业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色,与欧洲设计教育体系相对接,针对当代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特点和国家对品牌设计人才需要,旨在为社会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及国际视野的、能够进行跨文化交流合作的、一专多能的创意与设计人才。
本专业的教学任务由两校各承担50%。两校选派最优师资承担教学,项目下专业课程均采用全英或中英双语教学。
本专业学生4年都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习。达到两校的培养要求后,将可以同时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 | 1305H | 90人 | 55500元/学年 |
四.术科考试要求
广东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联考。
五.报名方式
2016年术科校考采取网上报名缴费、现场确认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6年1月20日至3月20日期间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z.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用A4纸打印报名表。
2.缴费标准
报名后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共200元。
3.现场确认
考生于须3月24日携带用A4纸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省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安排
报名日期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点城市 | 考试地点 | 考试科目 |
1月20日至3月20日 | 3月24日 | 3月25日 | 珠海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 创意思维(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考核考生创造性潜能和思维发散能力。 |
设计表现(100分,考试时间三小时):考核考生从抽象概念到视觉形象转换和表现的能力。 |
七.录取原则
(一)广东省考生
1.术科按照专业校考成绩总分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3.进档考生综合术科校考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 = 术科校考成绩(按750分折算)×50%+文化考试成绩×50%。
4.英语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若综合成绩相同,按考生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按英语科目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
进档考生在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术科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且英语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含)以上。
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一)毕业证书: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
(二)学位证书:达到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证书、德国品牌学院—汉堡传播与管理应用科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Arts in Brand Design)。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咨询电话:0756-6126582
传真:0756-6126995
电子邮箱:design@bnuz.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nu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