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具有一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位于河北省会石家庄市。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现将我校2015年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专业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舞蹈表演(招健美操考生)专业学制四年,本科层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符合河北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考生科类要求为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不需要参加联考。
四、招生计划
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五、招生办法、录取规则
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专业测试在河北体育学院举行,两校共同使用统一的专业测试成绩。
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类别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六、专业测试安排
1、考生须于2015年1月5日—1月20日登录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
http://zsxx.hepec.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
2、考生须缴纳专业测试费:2015年1月25日—2月28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测试考试费200元。缴费学校代码:7100428,个人缴费号为《报名回执》中“报名序号”。
如当地无建设银行网点,可通过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汇款。收款单位:河北体育学院;开户银行:建行石家庄新华支行;银行账号:13001618803050506257;开户银行代码:105121061025。缴费时,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报名序号”。
逾期未交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建设银行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311—83993529。
3、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3月12日持身份证、报名回执、高考报考证、银行交费收据到河北体育学院报到并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
5、专业测试地点:河北体育学院
6、专业测试内容和分值:考生登录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河北体育学院2015年舞蹈表演专业健美操方向招生简章》查阅。
7、专业测试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根据项目要求穿紧身的健美操比赛服,只允许化淡妆,不得佩戴头饰、颈饰、腕饰等任何饰品;服装不得镶嵌装饰,不得有队名、地名、号码等标志。
(2)考生自备自编成套动作CD音乐,并且CD盘中只有成套动作的音乐。考试中如发生音质不清楚、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专业测试成绩查询、监督与申诉
专业测试各科目成绩由考生当场予以确认并签字。对考试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必须于测试当天向河北体育学院纪检委进行申诉(纪检申诉电话:0311-85270264)。
我校与河北体育学院使用统一的本科合格分数线。考生于2015年4月中旬登录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主页查看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及专业测试成绩。
八、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院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学校网址:http://www.heb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mail.hebtu.edu.cn
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传 真:0311-8078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