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3年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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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8 08:50:20
一、指导思想
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职院校2013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通知》(湘教通[2013]79号),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结合我院办学和专业建设特色,我院拟进行单独招生试点工作。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均可报考 (未办高考报名手续的可于4月15日前到生源地所在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补办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院今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100人,旅游管理专业。详见下表: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学制(年) 学费(元/年)
旅游管理(国际航运,海乘方向)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4620
文理兼招、职高对口 50 3 4620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陆学校招生网进行报名信息登记,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
2、报名起止时间:3月20—4月12日
3、报名网址:http://www.hnvc.net.cn
4、现场确认和领取准考证:4月19日
5、领取准考证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招生工作处。
五、考核办法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在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
1、考试地点: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
2、考试科目及内容:笔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3、分值设置: 笔试和面试以原始分呈现,共750分。其中笔试450分(语文、数学、综合分别为150分),面试300分,考生总分按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及加分项累加合成。
4、考试时间:
笔试: 4 月 20日 上午09:00 ~12:00
面试: 4 月 20日 下午13:30 ~18:30
注:面试时的考生要求提供一份《个人情况介绍》(本人手写),内容包括对个人基本情况介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普高)、专业技能情况(中职)、兴趣、爱好和获奖情况(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或复印件)。
5、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六、录取
1、将结合考生文化基础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普高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按专业科类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由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对未录满的专业将从填报服从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2、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考,新生进校后也不能转专业或者转学,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3、学校将于4月下旬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统一于2013年9月入学。
4、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于录取公示3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5、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可免试录取。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带齐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于4月12前来我院登记。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事        项
3月20日—4月12日 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处现场报名
4月12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
4月13日-15日 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见学院招生网)
4月19日 领取准考证
4月20日 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4月下旬 公示拟录取名单(见学院招生网)
4月下旬至5月初 预录取考生到学院招生处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九、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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