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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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10:49:5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74
2.校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        邮政编码:048026
3.办学地点:晋城市
4.学校网址:http://www.sxjczy.cn
5.办学类型:公办
6.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二条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设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制定自主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自主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织实施和监督自主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1 文秘 三年 专科 10 4000
2 会计电算化 三年 专科 50 5000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专科 20 5000
4 服装设计 三年 专科 10 4000
5 旅游管理 三年 专科 10 4000
6 商务管理 三年 专科 10 4000
7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专科 15 5000
8 旅游英语 三年 专科 10 4000
9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专科 50 5000
10 财务管理 三年 专科 30 5000
11 酒店管理 三年 专科 15 4000
1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专科 30 5000
13 工业分析与检验 三年 专科 20 4000
14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三年 专科 30 4000
15 矿山测量 三年 专科 30 5000
16 煤层气抽采技术 三年 专科 50 5000
17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专科 20 6000
18 食品营养与检测 三年 专科 10 4000
19 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家纺方向) 三年 专科 10 4000
20 设施农业技术 三年 专科 10 4000
21 模具设计与制造(塑性成形技术方向) 三年 专科 20 4000
22 烹饪工艺与营养 三年 专科 10 4000
23 图文信息技术 三年 专科 10 4000
24 音乐表演 三年 专科 20 6000
25 编导(舞蹈方向) 三年 专科 20 6000
26 主持与播音 三年 专科 20 5000
27 戏曲表演(上党梆子方向) 三年 专科 20 6000
28 煤化工生产技术 三年 专科 10 4000
29 旅行社经营管理 三年 专科 10 4000
30 表演艺术(音乐剧方向) 三年 专科 20 6000
合计       600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四条  报考条件
山西省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要求。

第五章  报   名

第五条  报名方式
1.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可于3月25日至3月29日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sxjczy.cn报名,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下载填写《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在网上报名时要填报专业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现场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网上信息输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具体地点和时间将于 4 月10日前在网上公布。现场信息确认时,要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上交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1)《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2)高考数码像片3张(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网上报名号)。
(3)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并交相关复印件一份。
(4)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的结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符合2013年山西省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要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六条 报名咨询
(1)点击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sxjczy. cn)。
(2)考生可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咨询“自主招生”有关事宜。
学院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 邮编:048026
咨询电话:0356-2190867,0356-2190178。传真:0356-2191431

第六章 考试

第七条 考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14 日。考试地点将于 4 月10日前在网上公布。
第八条 考试方式:采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结业成绩+面试”的形式;艺术类专业采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结业成绩+省联考或省统考成绩”的形式。未参加艺术类高考专业测试的考生由我院统一组织专业测试,采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结业成绩+校内专业测试成绩”的形式;往届生不能提供学业水平成绩或结业成绩者由我院组织进行文化课考试。
第九条 考试内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业成绩由毕业学校提供。面试内容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第十条 总成绩计算方法: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结业成绩折合分×30%+面试×70%的模式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播音、戏曲、表演艺术专业,使用“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结业成绩折合分×30%+专业测试成绩×70%的模式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符合2013年山西省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时出具相关证件,经审核合格,并进行公示后,录取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照顾。
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3年4月21日至23日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录取新生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录取。
第十三条  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第十四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  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十八条  考生参加测试的过程将在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督下进行。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纪检监察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356-2192646。
第十九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自主招生学生待遇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毕业颁发有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字样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
学院按照国家政策评定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每人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每人3000元/年, 三等助学金每人2000元/年。
学院设有“企业奖助学金”,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每人300--2000元/年。
学院积极与企业进行合作,实行订单培养。订单培养专业的学生享受企业提供的奖助学金,每人1000-4000元/年。
凡我院一、二年级在校专科生全部享受人均3000元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
学院为贫困生设有固定勤工助学岗位近百个。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3年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晋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6)2190867、2190178      传真:(0356)2191431
网址:http://www.sxjczy.cn           E-mail:zsjyc@sohu.com
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658号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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