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根据2016年单招计划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学校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1、录取原则
根据2016年单招计划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学校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