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与考核
命题与考核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职业综合素质”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考核内容:
专业 |
文化基础 |
职业综合素质 |
其他专业 |
学业水平成绩 |
面试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技能考核(色彩+素描) |
2.职业综合素质考核方法:(1)面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能力倾向等基本素质;(2)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等。
(二)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成绩+职业综合素质成绩+政策加分;
1.文化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按总分100分折合后的成绩;
2.职业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200分,合格线为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