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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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15:51:54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91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地址:太原市滨河东路78号     邮编:030009

二、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备注
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方向) 3年 40 4000元/年  
2 商品花卉 3年 20 4000元/年  
3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3年 20 4000元/年  
4 园林技术 3年 20 4000元/年  
5 林业信息工程与管理 3年 45 4000元/年  
6 投资与理财(林业方向) 3年 20 4000元/年  
7 会计电算化 3年 20 4000元/年  
8 森林生态旅游 3年 20 4000元/年  
9 景区开发与管理 3年 20 4000元/年  
10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25 5000元/年  
11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 3年 20 5000元/年  
 
三、自主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山西省内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另外,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方向)专业只招收理科学生或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开设过化学课程,且化学课程结业成绩合格的学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
考生报名必须提供山西省普通高考14位考生号。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于3月30日前到当地县(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http://www.sxly.com.cn/
(3)网上报名流程:登入学院网站→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打印登记表
(4)报名时间:3月25日-29日。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或“服从”。
(三)资格审查
学院于4月2日-3日对所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报名考生相关信息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学院于4月10日在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四)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4月13日—4月14日到学院招生办信息确认和面试。现场确认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需加盖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公章)、《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
②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③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④高考数码照相照片3张。(《报名表》贴一张,另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网报号)。

五、考核办法
    在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面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对考生进行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及各专业教师成立面试小组,面试试题主要考核语言表达、逻辑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合作能力、综合知识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有关政策加分按山西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中心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1、录取总分:考生总成绩(100分制)=学业成绩×40%+面试成绩×60%+政策加分。
学业成绩采用毕业生在校所修课程的平均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B 、C、D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计分值。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结业课程实际成绩分值,如课程成绩以优、良、中、合格表示分别对应90分、80分、70分、60分计分值。
2、录取原则: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报考第二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后,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采自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信息库,学院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对自主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特别强化对考试、面试等重要环节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对我院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5.违纪违规处理。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6、监督举报电话:0351-3439422

九、相关事宜
1、通过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等方面均与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3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438306、3438506    传真:0351-3439335
学院网址:http://www.sxly.com.cn/
学院地址:太原市滨河东路78号      邮编:0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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