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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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09:31:52
    为了贯彻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部分高职院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精神,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方式以及招生考试内容的改革,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2012年我院面向全省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进行自主招生,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良好,有特长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符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符合普通高考体检要求,身体健康。
4、考生必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

二、报名办法和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生本人于3月12日--18日登陆我院网站(www.szvtc.com)提供高考报名14位考生号,填写报名信息,并于4月1日--2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1、报名登记表:考生需真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专业,如同意进行专业调剂可选择服从调剂。确认后打印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须经所在中学或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就读学校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高考报名数码照片3张。(报名表贴1张) 

三、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综合素质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
(二)综合测试
学院聘请校内外相关专业专家,在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的形式与内容由学院确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知识面、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心理健康情况、沟通合作能力等。
(三)测试时间
综合素质考试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4月5日—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4月3日—4日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录取总成绩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有关加分组成。2、有关加分按山西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下列顺序录取:理工类专业依据数学成绩;文史类专业依据语文成绩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它专业未满情况下,择优调剂录取。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4、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2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审核工作方案,审批录取考生名单。设立综合测试、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小组进行方案的具体实施,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工作,同时设立纪检监察组进行监察,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

六、监督机制
1、我院自主招生工作由省招生考生管理中心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接受监督,实施自主招生工作的阳光工程;坚持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3、加强管理,严守纪律。所有从事和参与自主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条例、规定,违反者,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例处理。                           
 
    朔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2年自主招生共招5个专业20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招生
计划
学费标准
(元/学年)
备注
1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3 文、理 40 4000  
2 煤矿开采技术 3 文、理 40 4000 只招男生
3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文、理 40 4000  
4 兽医 3 文、理 40 4000  
5 会计与审计 3 文、理 40 4000  
  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学院在2012年自主招生中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2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自主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招生人数
艺术特长生 器乐、舞蹈 10
体育特长生 篮球、足球 10
合      计 20
 
  注: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下作相应调整。每个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2、报考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自主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 (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合格的考生(加试合格比例不超过1:1.5),录取时将加试成绩计入考生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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