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
食品加工技术专业技能考试大纲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制定)
一、考试性质
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食品加工技术专业技能考试(含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是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相关专业毕业生的选拔性考试,食品加工技术专业技能考试,应当具有一定的信度、效度和必要的区分度。
二、考试依据
(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劳社厅发[2005]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5年1月28日公布施行。
1. 职业(工种)名称:公共营养师
(1)职业定义: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促进国民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
(2)职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理解、分析、归纳和判断能力;计算和操作能力;正常的色觉、味觉、嗅觉辨别能力。
2. 职业(工种)名称:食品检验工
(1)职业定义:使用检测设备,用抽样检查方式对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食品、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腌制品、茶叶等各类食品的感官、理化、卫生及食品内包装材料等指标进行检验的人员。
(2)职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职业编码:6-26-01-08。
(3)职业能力特征:有较强的理解、判断和计算能力,无色盲、色弱,并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
(二)依据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三、考试方法
食品加工技术技能考试主要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个组成部分。考试总分700 分,其中文化综合考试210分,专业技能考试总分490 分。
专业技能考试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应知)考试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两个组成部分,其中专业知识150 分,技能操作考试340 分,合计考试成绩294 分(含)以上为合格,293 分(含)以下为不合格。
四、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以形成的中职毕业生从业能力为立足点,实现技能考试内容与中职毕业生从业技能的需要相互兼容,在识记、理解、运用、综合运用各个层面,充分融合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的职业技能要素,合理运用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测量手段,将专业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试内容,将技能操作融入专业知识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一、食品加工工艺基本知识
(一)食品原料分类
(二)食品加工方法的选择
(三)食品加工工艺控制
二、食品安全与检测基本知识
(一)腐败食品的识别
(二)食品理化检测
(三)食品微生物检测
三、食品储藏与保鲜基本知识
(一)食品的腌制方法
(二)食品的干制方法
(三)食品的罐藏方法
(四)食品的冷冻
五、食品营养与卫生基本知识
(一)食品营养成分的分类
(二)营养食谱制作
(三)食物中毒预防
六、试卷结构、答题要求、评分办法
2017年黄冈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单独招生知识考试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