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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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3 12:44:46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是全国百所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单独招生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专业计划表: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须知
    (一) 招生范围:江西省
    (二)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
    2、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于4月15日前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doc,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就业处索要,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2年4月9日—4月18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20日—4月21日
    4、现场确认地址: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九江市青年路96号)
    (四)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doc原件(点击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考试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由财务处负责收费)。
 
三、考核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素质测试,总分400分。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内容将语言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推理能力等融为一体,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基本素养,总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8:30-11:30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六、时间安排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上旬前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八、学院单独招生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
    邮编:332000
    电话:0792—8183118  8117429 8183228 网址:http://www.jxvc.jx.cn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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