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

浏览
2014-01-03 13:10:11

  江西服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国内服装专业设置最齐全、培养服装人才最多的本科院校。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赣教高字[2012]2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江西服装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补报手续。

  二、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120名


专业代码 专业 学制
610204  服装设计(时装设计方向) 3年
610204  服装设计(高级成衣设计方向) 3年
670101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3年
610204  服装设计 3年
610204  服装设计(服装企业管理方向) 3年
610204  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方向) 3年
670204  服装表演 3年
670101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3年
670105  人物形象设计  
670106  装潢艺术设计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670125  动画设计  
670142  摄影与摄像艺术  
610212  服装制版与工艺  
610215  服装营销与管理  
610251  鞋类设计与工艺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  
6203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620401  市场营销  

     三、报名须知

  (一) 招生对象:已通过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

  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⑴网上报名登录江西服装学院www.fuzhuang.com.cn, 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⑵现场报名 考生到学院招生办按要求填写《江西服装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选择报读专业。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

  2、现场确认:

  ⑴考生应提供以下证件和相关材料: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

  ③考生本人的各类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加盖所在学 校公章)。

  ⑵核实《江西服装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

  ⑶报名费20元/人。

  (三)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县(市、区)招办在2013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核

  考核分类举行。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素质(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按高考有关流程自行组织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每科考试时间90分钟。

  (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为服装基础技能,总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三)考试安排: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江西服装学院网站www.fuzhuang.com.cn单招成绩查询。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缺额递补

  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由考生本人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院招生办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将从备录的考生中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三)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确认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办审批后,在学院网站http://www.fuzhuang.com.cn公示,并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批。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院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录取说明

  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测试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再参加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参加了我校单独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仍然可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我校或其它院校。

  (六)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七)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 考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六、工作纪律

  (一)招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考场,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九、学院单独招生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江西服装学院招生办

  电话:0791-85158888、85164458、85055771

  传真:0791-85055775

  教务处: 0791-85059169、85164591

  网址:http://www.fuzhuang.com.cn

  咨询QQ:800013635

  短信平台:15879158888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8号

  邮编:330201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网发布,或电话咨询。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