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序号 | 专业名称(方向) | 计划数(名) |
1 | 数控技术 | 40 |
2 | 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建造) | 45 |
3 | 检测技术及应用 | 40 |
4 | 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动力与装备技术) | 45 |
5 | 应用电子技术 | 40 |
6 | 通信技术 | 30 |
7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8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0 |
9 | 会计(注册会计师) | 30 |
10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0 |
合 计 | 370 |
(一) 招生范围:江西省
(二)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
2、未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于4月25日前在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办理补报手续。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九江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考生可向我校招生就业处索要,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0年4月18日—4月25日
3、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5月7日—5月8日
4、现场确认地址: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
(四)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考试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由财务处负责收费)。
三、考核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素质测试,总分400分。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50分钟。
(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内容将语言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推理能力、信息技术应用等融为一体,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基本素养,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免试综合素质测试:
1、在国家相关部委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95分;
2、在省属相关厅局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9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80分;
3、获得国家颁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对应计90分;四级85中级、五级初级75分;
4、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可计80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导游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会计职称证、ISO9000审核员证、报关员证、单证员证、国际贸易单证员证、贸易业务员证、物流职业经理证、职业经理人证、保险经纪人证、保险代理人证、程序员证等)。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2010年5月9日8:30-11:00
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0年5月9日14:30-16:30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四)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说明 |
1 | 4月16-25日 | 报名 | 考生可以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
2 | 4月26-27日 | 审核 | 学院到省高招办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
3 | 4月28-5月6日 |
公示考 试名单 |
基础信息经省高招办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 |
4 | 5月7-8日 |
确认 发证 |
考生到学院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并核发准考证,缴纳考试费。 |
5 | 5月9日 | 考试 | 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
6 | 5月12-13日 |
公示拟 录名单 |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
7 | 5月13-18日 | 报到 | 被录取考生到学院办理报到注册、缴费手续。 |
8 | 5月19日 | 录取 |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9 | 5月21日 | 公示 | 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寄发通知书。 |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8日前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八、学院单独招生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1188号
邮编:332007
电话:0792-- 8177702 8175010 8262600 8262695
网址:http://www.jvtc.jx.cn
Q Q:537072155 537072156 537072157 537072158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