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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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13:51:57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院2013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我院2013年的单独招生工作将与全区14所示范高职学院一起,分别在南宁、柳州、桂林设置考点,按照“统一报名、联合测试、统一评卷、资源共享、单独录取”的原则进行联合测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 招生对象
已获得2013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的考生,包括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等。
㈡ 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并符合《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三、报名安排
㈠ 报名方式
网上申请+现场确认。
㈡ 报名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3月10日~4月15日。
现场确认时间:4月19日~4月20日上午11:00。
1.网上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3月10日~4月15日,直接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zs.gxcme.edu.cn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还可以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的快速通道进入联合测试网站报名。考生必须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内容。为方便安排考场,请在4月15日前打印《2013年报名信息确认表》。
2.免试生资格审查
2013年4月15日~4月19日 
3.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的考生,需考生本人于4月19日~4月20日上午11:00到考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等手续,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①打印的《2013年报名信息确认表》1份;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考生本人的各类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④报名考试费:100元/人(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⑤申请免试的考生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综合素质测试
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按要求到指定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㈠ 测试时间
2012年4月20日14:00~1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㈡ 测试内容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计算机改卷。
㈢ 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将在南宁(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桂林(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设置考点,考生需到指定的考点进行综合素质测试。
五、计分办法
考生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特长成绩及附加分组成,满分为750分。
㈠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600分。
㈡ 特长成绩及附加分
特长加分项目共8项,满分为150分。考生各项累计分数在150分以内的,按实际分数计算;累计分数等于或超过150分的,按150分计算。
特长成绩:
(1)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地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分、30分、20分;全国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举办的全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以上奖励,计50分。
(2)国家发明创造专利。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或自治区发明创造专利,计50分。
(3)高中阶段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初级一项计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30分;中级一项计3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40分;高级一项计4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计50分。
(4)高中阶段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地市级以上计3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计40分,两次及两次以上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5)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地市级最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6)高中阶段参加文艺比赛获个人或团体奖。地市级第一名计25分,第二名计20分,第三名计15分,市级最高计40分;省及以上级别第一名计50分,第二名计45分,第三名计40分,第四名计35分,第五名计30分,第六名计25分,省及以上级别最高计50分。本项满分50分。
(7)运动员称号。在高中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体育特长生(限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项目),计50分。
(8)立功授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计50分。
附加分:
(9)少数民族。加20分。
(10)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㈢ 成绩查询
2013年4月27日~5月3日,考生可登录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xcme.edu.cn查询本人的成绩。
㈣ 免试政策
符合下列免试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考生本人填写《2013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原毕业学校推荐(盖章),经学院审核,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可免试入学。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
(2)具有普通高中或中职学历的退役士兵。
六、录取
㈠ 录取原则
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六所院校和服从院校调剂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投档比例1:1.1。
档案投出后,学院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如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考生调剂至可满足的专业,否则退档处理。
㈡ 预录名单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各专业的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名单。
㈢ 候补名单
预录名单确定后,在全部未被预录的考生(含被退档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总数不超过单独招生原始计划总数10%的候补考生名单。
㈣ 自动放弃
参加单独招生联合测试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若预录取的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录取资格,须在5月5日前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亲自到学院填写《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表》,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取消其录取资格。自动放弃预录资格的考生不再进入候补考生名单。
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院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1:1的比例从候补考生名单中递补,直至额满为止。
㈤ 正式录取
在5月20日前,学院将预录名单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㈥ 重要提示
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单独招生工作必须在高考前完成,考生申请参加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测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正式录取的考生,2013年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3年普通高考,并有机会被高校录取。
七、报到和复查
㈠ 新生报到
获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报到。
㈡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㈢ 违规处理
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对在对口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院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免”的助学体系,为你完成学业保驾护航。
奖助学金项目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二等2500元,学院还设有学业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永凯奖学金、联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
九、日程安排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   邮政编码:530007
联系电话:0771-3243821
招生网址: http://zs.gxcme.edu.cn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1-3248723
乘车路线:从南宁火车站、西乡塘客运中心可乘4路公共汽车或西乡塘专线车到西乡塘下车;从安吉客运站可乘54路或222路公共汽车到西乡塘下车;从琅东客运站可乘76路公共汽车到西乡塘下车;从金桥客运站可乘66路公共汽车到西乡塘下车;从江南客运站、大沙田客运站可乘55路公共汽车到西乡塘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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