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单独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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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4 15:59:41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探索人才的选拔新路,选拔具有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1合格。
未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否则单独招生报名无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年)
招生
科类
招生计划
(人)
学费
(元/年)
01 网络数字媒体 590123 3 文科 40 4140
02 国际商务 620305 3 文科 40 4140
03 市场营销 620401 3 文科 40 4140
04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530205 3 理科 45 4140
05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600101 3 理科 40 4140
06 化工装备技术 530210 3 理科 40 4140
07 工程监理 560504 3 理科 45 4140
08 市政工程技术 560601 3 理科 40 4140
09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550108 3 理科 40 4140
合计 370 -

三、报名及交费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确认。
(1)报名形式:考生登录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czie.net/zs/)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考试费用,也可到学院现场报名并确认。
(2)网上报名流程提示:登陆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A4纸)
(3)现场报名地点: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4)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5——1月20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公告。
考生网上报名确认后,请自行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A4纸),一份由考生自己留存,一份由考生亲笔签字确认后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件人徐伟老师(邮编:213164
报名信息表邮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为准。
考生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1月20日前来学院办理信息确认手续,欢迎高中老师来学院集体办理相关手续。
2、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1个服从志愿,多填无效。文理科考生只能够报考相应专业,不得跨科类报考。
四、综合素质测试
达到我院规定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须于2013年4月13日16:30前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的现场确认、缴纳测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一)综合素质测试费:60元/生。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每加试一门需另缴纳考试费用60元(苏价费[2007]423号)。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二)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网报号);
3、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申请加分考生、申请免文化测试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的形式为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面试。
1、考核内容与时间:

科类 文化测试(3月18日) 综合素质测试(4月14日)
文科 语文、数学、英语 面试
理科 语文、数学、英语
 
(1)文化测试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文化测试省联考:3月18日(省考试院统一安排)
综合素质测试:4月14日。地点: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
六、免考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录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等级、技术科目合格的普通高中考生。
(2)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省级科技竞赛二等奖或市级科技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2、符合“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1A3B和4B等级,技术科目合格”条件的普通高中考生可申请免文化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5%折算,即255分。达到此条件但未申请免试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取实际考核成绩),同时须根据所报科类要求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申请免试直接录取和申请免文化测试的考生须于2013年2月1日16:30前到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
免试考生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考试院审批同意后予以确认。
七、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3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外,还须根据安排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加试。具体报名条件及时间安排详见学院招生网公告。
2、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录取时根据对特长生的考核结果,可在相关专业录取时加50分录取。
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分数=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不具备被录取资格。
2、录取原则
各类考生实行“分开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采取“专业清”的原则,按考生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3、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在高中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2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加60分。
(5)考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加分:按2012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每个A等级加10分,每个B等级加5分。
以上加分,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4、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九、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15日
—1月20日
考生网上报名并确认。
1月22日前 考生通过EMS向学院邮寄报名信息表。
1月25日前 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申请加分考生向学院邮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
2月1日 申请免试直接录取和申请免文化测试的考生到学院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原件。
2月5日 学院完成报考本院考生的资格审查。
3月18日 考生参加语、数、外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4月10日 学院网站发布文化测试联考成绩,公布学院文化测试合格线。
4月13日 不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缴纳综合素质测试费、提交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发放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4月14日 考生到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特长生参加加试。
4月18日 学院招生网上公布成绩。
4月25日前 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双证齐全方可参加测试。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录取时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普高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2012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十三、本招生章程由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常州科教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400-8817-519(免费)
0519-86332588、886332888、86332988
传真电话:0519-86332038
联 系 人:徐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czie.net
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czie.net/zs
新浪、腾讯微博:@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办
乘车路线:常州火车站2路车、B11快速公交直达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市内换乘B1、B16至滆湖路站下车往东约300米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北大门。
注:章程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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