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各地就异地高考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各地不可避免地会设置准入门槛。目前,有10类非沪籍考生可以报名参加上海高考,主要集中在精英人士子女,包括上海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即国家和上海市的“”)、外国侨民、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子女等。
可以预见,各省区市“异地高考”适用人群与上海设置的“门槛”将大同小异,署名闹市一搏的博客文章指出,此类政策容易成为某些人利用权力和金钱制造“高考移民的“良机”,极有可能上演新的“拼爹”闹剧。
异地高考政策的出台,让那些在教育部门前上访的苦命的人们,似乎看到了一线曙光。不过,要想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实惠并非易事。高等教育资源,在原则上,是按地域和户籍分配的。当然,这样分配背后,存在着看得见的行政权力的那只手。要想彻底破局,还需打破户籍壁垒,彻底改革户籍制度和高考制度,目前出台的方案只是暂时性的抚慰下外地人的困扰。所以,京沪两地的居民大可不必惊慌。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8月30日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现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以下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印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一些地方还探索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但随着进城务工人员规模不断扩大,随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人数不断增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问题日益突出。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