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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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9 10:42:36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公告

根据陕招办【2016】44号文件通知安排意见,现将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前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考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认真阅读下列内容。

一、 申请资格

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2017年高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2017年单招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二、高考报名地点

1.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届职业中学毕业生在各自就读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2.往届高中毕业生(且有同等学力者)、往届“三校生”毕业生,均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区招办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

三、高考报名时间

陕西省规定2017年普通高校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7日22时止。

四、申请报考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务必在2017年3月1日8:30—3月6日17:00,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向我院提出入学考试申请。具体后续细节我院随后将在学院官网发布有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务必要注意高考报名时间,切勿错过时间节点。

咨询电话:0915—8171012 8171013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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