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考试科目及分值

高职单招网

浏览
2016-12-26 16:46:03

(一)音乐类专业(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学专业:分声乐主项和器乐主项,考生任选一项考试。

(1)声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20分);器乐(80分)。

(2)器乐主项: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器乐(120分);声乐(80分)。

要求:选择声乐主项的考生,声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器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选择器乐主项的考生,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声乐自选一首曲目考试。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声乐器。

2.音乐表演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特长展示(声乐或器乐,考生任选一项考试,160分)。

要求:声乐或器乐准备三首曲目,自选一首,另外两首抽签一首考试。选择器乐的考生,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以下11种: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单簧管、萨克斯、长笛、长号、二胡、琵琶、古筝和扬琴。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笔试(文艺影视常识、影视作品分析与命题故事创作)(150分);

特长展示(声乐、器乐、舞蹈、表演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可无伴奏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

朗读与即兴评述(按照试题进行朗读,根据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时间3分钟以内)(100分)。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