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内容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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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17:51:32

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7年3月19日

(二)考试地点:西安文理学院 高新校区

注:具体时间和考场以“西安文理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三)考试内容

综合评价招生针对不同招生对象,确定以下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办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标准:a级100分、b级80分c级60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综合评价成绩(总分300分)=文化基础成绩(满分10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文化基础考试科目:语文、英语(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200分=音乐40%(面试)+舞蹈30%(面试)+语言30%(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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