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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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1 10:14:56

根据省招办《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6〕4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目标

省招办根据国务院招生制度改革要求,2017年力推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在《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年高职分类考试成为高职教育招生主渠道,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成为招生主渠道的趋势凸显。我校2017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招生形式为综合评价招生,目标是招生人数达到学校招生总人数半数以上,成为主要招生渠道。

二、工作机制

(一)招生工作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由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招生就业办公室统筹,教务部与其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参与。

(二)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等部门组成。具体的职责如下:

1.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方案策划实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招生录取手续办理等工作。

2.教务部主要负责分类考试招生考核的组织实施。

3.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部门协调等工作。

4.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招生过程的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招生政策的执行与落实。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1.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陕西省教育厅下达。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2.学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方向)共7个:

序号 科类 专业名称 学制 拟招生人数
1 文史 工程造价 三年 30
2 理工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80
3 理工(单招)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三年 50
4 理工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三年 40
5 理工 铁道工程技术 三年 80
6 理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三年 50
7 理工(单招)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三年 50
合计 380

备注:我校2017年实际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和省招办文件为准。

四、工作流程

(一)、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入学申请者(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且符合资格要求的入学申请者(以下简称“三校生”)。

(二)、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填报专业志愿”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至6日,根据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2、领取准考证时间:网上报考我校的考生于2017年3月7日至14日到我校领取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

(2)报名考试费200元。

3、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在来校领取准考证时,现场填报专业志愿,且须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

(三)、考试时间

我校于2017年 3 月15日至22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四)、计分办法

1、“普高生”分类考试计分办法及赋分标准

“普高生”分类考试总分为300分: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折算后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满分为100分,由学校通过对考生面试赋予相应分值。对高中学业水平各科目考试成绩赋分标准为a为100分,b为85分,c为70分,d为55分。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赋分标准为优为100分、良为85分、及格为70分、不及格为55分。对“普高生”由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我校将此类考生按“三校生”的考核方法办理。

2、“三校生”分类考试计分办法及赋分标准

“三校生”分类考试总分为300分: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200分,由学校通过笔试赋予相应分值。职业技能测试结果满分为100分,由学校通过对考生面试赋予相应分值。

(五)、考核形式及办法

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教务部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招生就业办公室,由招生就业办公室于4月1日前将参加我校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生办。

1、文化基础考试办法

(1)考试条件: “三校生”和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高生”。

(2)考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内容: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笔试成绩为200分,其比例分别为4:4:2。

(4)考核形式及要求: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考试内容及难易程度均以每门课程基本内容及知识为主。

(5)命题及阅卷方式:所有考核科目均采取集体命题及流水集体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6)以上内容详见综合评价文化基础考试部分详细安排。

2、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办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教务部组织成立测试小组。测试小组由考核组长和评审委员组成,具体测试过程可根据考生人数多少分组进行测试(详见测试具体安排)。测试组长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审委员由文化课及专业课老师担任。测试过程中每个考场特设监督员1名,负责全程监督测试的全过程,以确保学校整个测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另外每个考场设计时记分员1名,计时并组织考生抽题、登记所抽题号,与考场监督员一起汇总评委成绩。

(1)、测试时间:2017年3月15日9:00开始(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内容:职业兴趣及爱好、德智体美、道德规范、职业技能基础及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

(3)、测试流程:

a、测试时设两个候考室,考生8:30进入候考室。每个候考室设引导员2名,负责考生抽签,安排测试顺序和座位,引导考生测试。

b、计时记分员安排考生抽取测试规定试题,并对试题号进行登记。

c、考生回答测试规定试题、评委提问。

d、评委在考生测试结束后,填写《测试评分表》,由计时记分员收取《测试评分表》,与考场监督员一起汇总评委成绩。

(4)、测试成绩:测试总成绩由评委根据测试评分标准分别给出成绩,最终取其平均值即为每个考生的最后测试成绩。

3、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办法

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办法参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办法进行。

五、录取办法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2017年4月6日前学校对入学申请者按照专业志愿依据分类考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预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优先次序预录取。

3、2017年4月7日-18日预录取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校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身体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5、学校执行省招生办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六、新生入学工作

分类考试招生新生的报到入学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工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新生接待

按照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例行程序与要求,学校学生工作部做好分类考试新生的接待工作。

(二)相关要求

1.需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同学请开至:中国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并于开学一周内交至学校党群工作部。

2.纸质档案:新生携带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县(市、区)招生办或毕业中学提取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密封本人纸质档案,报到时交学校学生工作部。新生务必妥善保管纸质档案,不得私自拆封,以保证档案封条及内封材料完整无缺。

七、收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学年。

2、住宿费标准:650元~800元/学年。

八、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学校一等奖学金5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3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200元/年/生;学校实行“奖、助、免、减、缓”等五位一体的学生资困助学体系。设有绿色通道,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助学金设有:国家特困助学金3500元/年、一般贫困助学金2500元/年、学校助学金600元/年/和特困补助金等。

九、相关待遇

分类考试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时入学,待遇完全相同,毕业证完全相同。

十、宣传与咨询

分类考试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学校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

招生信息网: www.xtzd.cn 。

招生咨询电话: 029-82057888 18161966330(程老师)

15353581068(张老师) 13572285184(聂老师)

十一、纪律与要求

1、严格执行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2、实施平安考试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纪律要求,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公开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六不准”: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3、严格保密招生信息。做好分类考试试题、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和档案。未经批准,不准公开、外传考生信息。

4、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拉拢、组织生源,严禁擅自违规录取考生。

5、发现以学校招生名义实施诈骗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及时举报。

6、学校党群工作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针对招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或行政监察建议。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招生工作人员违反招生工作原则和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严肃查处。构成违纪的,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构威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电话:029—82057861。

十二、其他事宜

1、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参加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

2、录取考生可在新生开学报到前自愿申请到我校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3、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日-6日 网上报名:登陆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www.sneac.edu.cn),进入分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学校代码并填写报名信息。
3月7日-14日 网报考生来校签订《考生承诺书》,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领取准考证。
3月15日-22日 笔试、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4月6日前 预录考生信息上报省招办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4月7日-18日 预录取学生到校报到注册。
4月19日-20日 依据报到注册名单上报省招办审批并办理新生正式备案手续,同时在我校网上(www.xtzd.cn)公布录取结果,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4、我校所有关于分类考试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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