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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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 15:01:06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招录取原则

1.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

3.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学院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

4.录取原则:按考生报考类别、普高及对口高职分别划线,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专业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自由考生;若还不能满足计划,则从同一类别服从调配的其他专业志愿自由考生中选择,直到公布计划录满为止。

6.学院于4月7日至13日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专栏中公示高职单招预录取考生信息,考生可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号查询,公示结束后将预录取结果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7. 二次征集志愿: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在2017年4月10日9:00-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我院有缺额计划的单招专业。具体事宜可咨询学院招生就业处。

8.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4月18日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9.学院于2017年4月19日前将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数据上传市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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