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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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16:19:06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136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与考生家长及无关人员接触,自觉接受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普高考生:限招音乐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两门学科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且2016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成绩在180分以上(含180分)。

第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760人。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科类

学制

招生计划

报考类型

1

工程测量技术

测绘地理信息类

3

50

文科类、理科类

2

建筑工程技术

土建施工类

3

60

文科类、理科类

3

市政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类

3

50

文科类、理科类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自动化类

3

60

文科类、理科类

5

动漫制作技术

计算机类

3

40

文科类、理科类

6

工商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类

3

60

文科类、理科类

7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类

3

60

文科类、理科类

8

汽车营销与服务

市场营销类

3

60

文科类、理科类

9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类

3

60

文科类、理科类

10

物流管理

物流类

3

60

文科类、理科类

11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类

3

80

文科类、理科类

12

音乐表演

表演艺术类

3

40

音乐类

13

网络新闻与传播

新闻出版类

3

80

文科类、理科类

第十七条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80人。

序号

专业

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等级要求

发证机构

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科类:建筑设计类)

2

40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计算机证书、土木工程证书等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计算机辅助设计员、图形图像制作员(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员(3dmax)、图形图像处理员(sketchup)、室内装饰设计员、室内设计师、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工程测量工、测量防线工、装饰美工、防水工、架子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木工、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

中级/四级及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科类:计算机类)

3

40

图像制作员、计算机绘图员,电脑美工、adobe认证设计师、三维动画制作员、动画制作员、网页制作员、多媒体软件制作员、数字视频合成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装饰美工等

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全部模块证书、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全部模块证书

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信息产业部

美术基础

要求b级以上(含b级)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八条招收现代学徒制50人。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合作企业

1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科类:土建施工类)

3

5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文科类、理科类)

广东中辰钢结构有限公司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现代学徒制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要求如下: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等级要求

发证机构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化学证书,土木工程证书,计算机证书,生物技术基础证书。

b级

及以上等级证书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公路工程测量工、公路工程试验工、建材物理检验工、建材质量控制工、架子工、桥梁养护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装饰美工、工程测量工、测量放线工

中级/四级以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九条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应的中职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名称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

建筑工程技术

(现代学徒制)

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城镇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安装、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供热通风与空调施工运行、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市政工程施工、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土建工程检测、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建筑与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检测技术、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城镇建设、工程造价、建筑表现、土建工程检测、建筑与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检测技术、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美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

动漫制作技术

建筑表现、平面媒体印刷技术、家具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像与影视技术、出版与发行、动漫游戏、网页美术设计、工艺美术、美术绘画、

美术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广告制作、多媒体制作、工业设计、美术绘画、平面媒体印刷技术、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皮革工艺、数字影像技术、计算机软件、网络管理与维护、网站建设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

第二十条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六章报名方式

第二十一条3月31日前,考生根据本人报考条件自行选2个专业志愿,并凭考生号登录学校自主招生网http:// www.gzccc.edu.cn进行预报名。

第二十二条 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将《2016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普通高考报名时的回执、二代身份证、中职考生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普高生),术科联考成绩单(音乐类考生);毕业证书(往届生);大1寸免冠头像照片(蓝底)以及符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网站。

第二十三条3月31日前(具体时间见学校网上公告)学校完成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核,考生可在学校网上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请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第二十四条4月6日前(具体时间见学校网上公告)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技能证书(中职考生)、高考报名回执、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普高生)、术科联考成绩单(音乐类考生)、高考体检表(如没体检同学可在面试时提交)以及符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缴交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第二十五条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

第七章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第二十六条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七条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的综合文化成绩:依据《综合文化知识》笔试成绩乘以0.4,广东省2016年术科联考成绩乘以0.4,二者相加所得即为综合文化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即:综合文化成绩=《综合文化知识》笔试成绩×0.4+广东省2016年术科联考成绩×0.4。

第二十八条 综合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9日(具体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第二十九条 4月15日前(具体时间见学校网上公告),学校确定参加技能考核或面试的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技能考核或面试。

第三十条参加面试或技能考试的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确定。

第八章录取规则

第三十一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普高类按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类按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综合文化考试成绩+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三十二条学校录取时按 "专业志愿优先",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来确定。即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先按线上考生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线上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考生第二专业志愿"的方法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

第三十三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1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有关精神,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可免试录取。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获奖资格,可免“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申请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关,报名资料现场审核时须向我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申请专业要与中职所学专业相关。

第三十四条4月25日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自主招生录取院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第九章现代学徒制

第三十五条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16年与广东中辰钢结构有限公司联合开展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工作。凡广东中辰钢结构有限公司具有普通高中或中职(含技工学校)学历的员工,或广东中辰钢结构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制定招工标准、劳动合同等,学校制定招生条件,校企联合参与招收的企业员工,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或技能考试的,则录取为我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的学生。

第三十六条按照“先招工再招生”的方式组织招生,即合作单位出台激励在岗员工报读现代学徒制的政策措施,学校通过自主招生形式招收合作单位员工,招收的学生(学员)具备在校生和企业员工“双身份”。

第三十七条按照国家及省厅文件要求,学校制定招生条件,定向招收满足条件的企业在职员工;或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制定招工标准、劳动合同等,学校制定招生条件,校企联合参与,招收满足招工与招生条件的学员,企业与之先签订用工合同,学校定向招收满足招生条件的企业员工。

第三十八条合同签订的时间必须在招生录取前,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应早于2016年4月30日,并涵盖整个高职录取就读阶段。学校将是否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作为被录取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十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九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收费标准

第四十条学生报考费、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1.报考及考核费160元/生;

2.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1

工程测量技术

13500元/学年

2

建筑工程技术

13500元/学年

3

市政工程技术

13500元/学年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13500元/学年

5

工商企业管理

13500元/学年

6

市场营销

13500元/学年

7

汽车营销与服务

13500元/学年

8

电子商务

13500元/学年

9

物流管理

13500元/学年

10

网络新闻与传播

13500元/学年

1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5000元/学年

12

动漫制作技术

15000元/学年

13

环境艺术设计

15000元/学年

14

音乐表演

15000元/学年

3.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学年(空调房);四人间1700元/学年(空调房)。

第十二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四十一条经学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十二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四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学校每年推荐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依次为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二、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当年的10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每年8000元。

第三、学校设立维嘉奖学金,奖励入学成绩优秀的新生,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第四、少数民族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可获得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10000元。

第五、困难大学生新生,可在入学时申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每生最高6000元。

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第十四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督察办公室

联系人:马亚光

监督电话:020-87985328

传真电话:020-87985190

第四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0-87975666

传真电话:020-87975777

第十五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由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适用于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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