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报名者需先经过我校资格审核、并通过我校组织的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将本校填写在第一志愿方可享受免试录取待遇;所有报名者都免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面试合格后录取。录取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无级差。可报考对象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我校只招收通过本校面试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三)专业调整
专业计划可按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第一学期末可根据本人意愿、考试成绩、综合表现与各专业的最大可容纳学生数调整专业。
(四)就读地点
上海杉达学院沪东工学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45号)。
(五)学籍管理
学籍由上海杉达学院负责统一管理,编入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名册,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上海杉达学院专科毕业文凭。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的“专升本”报考资格的,可参加上海市统一部署的“专升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