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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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2 11:28:48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单招简章


第一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乐意接受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高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第四条教育部代码:12756。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办学类型和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办学批准文件: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教发函[2001]146号)备案

第八条办学许可证号:150012110000161

第九条院校隶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办学地点及办学条件: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坐落于山川秀美、中国龙发源地的铜梁区,紧临风景名胜---全国四大古城之一的安居古城及巴岳山•玄天湖,距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
学院设有文秘、传播与策划、广告设计与制作、动漫制作技术、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21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30%以上具有高级职称,50%以上拥有硕士学位,“双师型”教师占60%以上
学院具有丰富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建有演播室、录音棚、灯光室、摄影棚、新闻中心、手机电视台、非线性编辑室、数字媒体专业群综合实训室、电视节目制作室、艺术创意工作室、动漫画实训基地、物流与报关综合实训基地、财务管理实训中心等校内专业实训平台,与世界500强企业怡亚通集团公司合作建立了以移动互联网相关技术为核心的“众创学院”,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华龙网、大渝网、深圳电视台、经济日报、重庆茂洋、重庆广电集团、上海佳吉物流、北京通用航空、力方国际数字科技集团等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校外实训基地。同时还开设了具有行业特色的“京东商城”、“力方国际建筑动画”、“国际邮轮乘务”、“北京通用航空服务”、“纳德集团护理与疗养”等定向班。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与企业项目制作,实现零距离上岗。学生顶岗实习率达100%,一次性就业率持续保持95%以上。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2017年有14个专业方向面向重庆市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473人。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元/学年) 普通文理类 对口高职生 合计 招生类别 备注
660214 传播与策划 3 9000 20 10 30 电子技术类  
630903 物流管理(企业供应链管理方向) 3 8000 30 10 40 电子技术类  
630903 物流管理 3 8000 20 10 30 电子技术类 国际邮轮乘务订单班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商业网站设计方向) 3 9000 20 10 30 计算机类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11800 20 10 30 计算机类 校企合作新媒体运营班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平面广告设计方向) 3 9200 30 10 40 计算机类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动画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方向) 3 9000 30 10 40 计算机类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9000 10 10 20 计算机类 成都少游游戏美术订单班
660201 新闻采编与制作 3 8900 30 10 40 计算机类  
670301 文秘 3 10500 20 5 25 旅游类 北京通用航空高铁乘务订单班
670203 应用英语(国际贸易方向) 3 9000 20 5 25 旅游类  
670203 应用英语 3 10500 20 5 25 旅游类 北京通用航空服务订单班
630301 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方向) 3 9000 33 30 63 会计类  
670301 文秘 3 8500 5 30 35 护理类  

第四章报名、志愿填报、交费及考试

第十二条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重庆市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对口高职生(预科直升生和中职直升生除外)。

学院按照普通高中文理科、对口高职考生分类安排招生计划,分类划线录取。参加重庆市2017年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其他类考生只能报考其它单招专业,具体要求详见学院官网招生信息。

侧重招收有技能特长或潜质的考生。

北京通用航空服务(空乘、高铁)订单班报考条件: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微笑甜美、身体健康;

2.身高要求:

空中乘务:女身高要求162-175cm;男身高要求172-186cm;

高铁服务:女身高要求160-175cm;男身高要求170-186cm;

3.体重要求:

女生:体重(kg)=「身高(cm)-110」×(1±10%);

男生:体重(kg)=「身高(cm)-105」×(1±10%);

4.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4.8以上;

5.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6.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听力不低于5米;

7.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

8.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肾功能正常,无各类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9.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物流管理(国际游轮乘务方向)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型匀称,性格开朗。

2.身高:男生162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3.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5.无精神病及癫痫病史,无传染病。

6.无犯罪记录,在校无严重违纪

第十三条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入“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报名页面,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填写考生信息及专业,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每位考生限报1-2个专业方向,其中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专业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未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2017年4月10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的相应专业。

第十四条缴费

报名成功后即可缴费。根据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经物价局核准,单招考试费为100元/生。缴费方式:可以在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缴费。在采用网上缴费前认真阅读网上缴费须知。

(温馨提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

第十五条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3月14日9:00-3月17日17:00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ksy.cn,进入“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进入“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

高职单招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考试内容、方式及时间如下:

第一部分:文化素质测试(300分)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

测试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六)14:30—16:30。

测试地点: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第二部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

测试内容:普通文理科考生主要考查专业潜能、职业倾向及专业实践动手

能力,还可考查考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两门高中技术学科掌握情况。对口高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按照高职对口中职专业分类,考查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

测试方式:普通文理考生需参加我校分专业类组织的面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对口高职考生,需直接参加2017年3月11—12日专业技能考试,直接使用其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则根据填报专业志愿到校进行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26日

测试地点:重庆传媒职业学院(重庆铜梁学府大道302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注:考试具体注意事项请各考生在我院招生信息网(:8097/zb/default.html)的“2017单独招生专栏”里查询。

第五章成绩查询、录取及确认

第十七条成绩查询及录取确认

考生可登陆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8097/zb/default.html,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或登录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或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ksy.cn,“重庆市高职单招统一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报名平台”查询。

(一)成绩查询时间:考生于2017年3月30日可上网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二)录取分数线查询时间:考生于2017年4月7日可上网查询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结果公示:考生于2017年4月7日—13日可上网查询,经市考试院审查通过的预录取考生公示名单。

(四)二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公示:2017年4月15日—4月21日。

(五)确认录取:凡被学院预录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4月17-18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领取录取确认卡(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第十八条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定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三)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录取原则:文化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合格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7年4月10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尚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的相应专业。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其他考生需参加4月13日单招院校组织的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且达到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按文化素质测试加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总分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对口高职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

(五)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卷面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

(六)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录取满为止。

(七)考生录取确认:4月17-18日,录取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第六章其它

第二十条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单招院校预录取并经我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确认录取的考生,在高职单招院校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其它待遇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专科考生完全相同。凡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除高职对口其他类考生外,未被录取的且符合全国统一高考条件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第二十一条学历证书

毕业生学历证书名称为“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助学保障

(一)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监督机制

(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

(二)学院招办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23-45615808,45615006。

(三)按照《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电话:023-45612381、45615877、45612385

传真:023-45615888

地址:重庆铜梁学府大道302号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院以往有关单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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