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浏览
2017-03-03 14:54:26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以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